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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市場和
碳市場的歸口主管部門、運行范圍、市場主體均不相同,兩個市場的政策體系、交易規則等暫未實現有效銜接。如何促進兩個市場的協同聯動,實現1+1大于2的目標,仍有不少挑戰。
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與湖北宏泰集團近日簽署《電-碳市場協同發展合作框架協議》(簡稱《協議》),這標志著電力市場和
碳交易市場協同發展邁出了關鍵一步。
采訪中,多位業內人士認為,現階段全國碳交易市場已全面運行,在電力市場與碳市場運行相對獨立的情況下,要促進兩個市場間的協同聯動,實現1+1大于2的目標,仍有不少門檻要邁過。
具備獨特優勢
去年,湖北碳交易中心的配額現貨和配額遠期產品成交3.55億噸,占全國總成交量的41.68%;交易金額83.9億元,占全國交易總額的53.32%。記者了解到,湖北宏泰集團旗下中碳登公司和湖北碳交中心是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全國
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結算系統的牽頭建設運維單位,在推進減污降碳上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
“作為碳交易市場的‘樞紐’,湖北碳交易中心具備打造電-碳市場協同高地的多重優勢。”湖北電力交易中心市場部副主任霍偉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全國碳交易中心的系統
平臺注冊登記地、結算地均設在湖北,“一頭一尾”給了湖北更多得天獨厚的優勢,方便溝通交流,也便于推進電-碳市場協同發展。
中央財經大學
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孫李平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電力行業每年的碳排放量約40億噸,全國碳市場首批納入的電力企業的年排放量大約為30億噸,電-碳市場協同發展具有良好的基礎。湖北電網電-碳協同的舉措是“雙碳”背景下,通過發揮市場基礎性作用,設計具有良好效能和效率的交易規則,推進電力行業清潔低碳發展和
節能減排的重要探索,體現了超前部署、先行先試的工作思路。
“電力市場和碳市場之間,存在改革方向高度一致、改革領域交錯重疊、改革措施相互影響的特點。”孫李平表示,2017年以后,國家發改委能源所、全球能源互聯網合作發展組織等先后提出了電碳協同推進市場化改革的構想,其核心是將電能和碳排放權組合形成電-碳產品,產品
價格由電能
價格與碳排放價格共同構成,并將原有電力市場和碳市場的管理機構、參與主體、交易產品、市場機制等要素進行深度融合。在理想狀態下,電-碳市場協同發展具有節約交易成本、促進節能減排、加快低碳轉型等優勢。
清華大學社科學院能源轉型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何繼江對記者表示,度電5分錢的綠色電力消費證書以其減排量計算,折算成二氧化碳的價格大約每噸68元左右,與當前碳市場的價格大體相當,電-碳市場合一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協同發展面臨多重考驗
不過,采訪中,記者發現,電-碳市場協同發展還面臨多重難題。一方面,電力市場和碳市場歸口于不同的主管部門,現階段兩個市場的政策體系、交易規則等均沒有協同和有效銜接。另一方面,電力市場和碳市場的運行范圍和市場主體也不相同,電力市場涵蓋了國民經濟一、二、三產業的全部電力用戶,而碳市場僅有一部分行業納入到市場交易,其他高耗能企業及工商業用戶尚未納入市場。
霍偉強坦言,目前兩個市場在風、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納方面均有一定重疊。在碳市場上,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綠色價值尚未得到體現,更沒有得到碳市場管理的相關部門認可。“電力市場與碳市場缺乏協同、缺乏耦合,互不承認。”
有觀點認為,正是因為綠電環境價值難以體現,社會缺乏使用綠電的動力,這反映出在相關的政策頂層設計上仍有待完善,需要從政策角度加強使用綠色電力的約束。此外,政策激勵才剛剛起步,遠未達到激勵企業主動使用綠電的目標。
在孫李平看來,電力市場化改革仍在推進過程中,電力現貨市場仍未全面推開,不同層次的電力市場以及電力能量市場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銜接關系尚待理順,電價的形成機制也在改革探索中,相關規則還都沒有最終固定下來,電-碳市場協同發展的步調存在差異。此外,在不同時期建立了多個在功能和范圍上存在一定程度重合的市場,如碳排放權市場、用能權市場、綠證市場等,多個市場整合的技術路徑和時間表需要做大量的基礎研究。
整合兩個異質市場
“因為有優勢,我們計劃先行先試、積累經驗。目前,湖北電力交易部門和碳交易部門計劃先行試點,為購買綠電的用戶頒發綠電消費憑證,擁有消費憑證相當于得到了兩個市場的認可,也就是說證書的公信力、含金量、環境價值得到湖北省層面的官方‘背書’,也初步具備了在全國范圍內乃至后續在國際市場作為參考佐證的價值。”霍偉強向記者透露,“試點綠電交易是我們合作的第一步,后續還將在碳排放量扣減的可行性探索、研究等方面深化合作,共促湖北能源轉型和‘雙碳’目標落地。”
“下一步,迫切需要開展綠電交易的試點,相關部門正在籌劃,對湖北省內有綠電需求的企業摸底,依托目前的交易規則,制定綠電交易方案,開發新的綠電交易品種。初步了解到,湖北省內有多家企業有興趣購買綠電,今年綠電需求非常迫切。”霍偉強介紹,“我們研究的目的是促成兩個市場互信、互認、互通,實現電力市場與碳市場的耦合,全面激發市場活力。”
“《協議》并未明確具體的市場設計方案,所以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和中碳登、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在多大程度上能夠盡快完善交易規則、促進發電企業與用電企業積極參與電-碳協同發展,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孫李平認為,在電-碳協同市場設計上,電力市場要比碳市場更復雜。例如,排放權交易一般跟著
履約周期走,電力市場的交易頻率要高得多,交易方式也更多變。再比如,電力市場物理結算和金融結算的二分,是否會對排放權的交割結算產生影響,也需要進一步研究。此外,還有各種場景下的數學模擬。總之,把兩個異質市場整合起來,設計出能兼容不同目標的交易規則,是一個非常大的考驗。
在業內人士看來,
碳價格要運行在合理區間,才能起到調控優化電力市場的作用,過高或過低均不利于電力市場的平穩低碳轉型。所以,市場如何發現一個合理的價格,對推動實現電-碳市場協同發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文丨本報記者 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