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吁探索藍碳制度創新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委員會副主任于迅委員提交提案,建議以藍碳助力
碳中和與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于迅提出,用足海南自貿港政策優勢,創新藍碳交易機制與金融實踐。構建以金融為重點的藍碳公共政策,利用市場機制實現藍碳生態價值。以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場所建設為契機,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藍碳交易模式,積極探索個人、企業之間基于碳賬戶的交易、定價、對價等制度規則。
此外,于迅還建議,探索海南自貿港氣候投融資制度創新。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將
碳足跡作為評價新建項目與金融機構綠色程度的重要指標,發布重點支持氣候項目目錄。發揮海南自貿港跨境資金自由流動的便利性,引進國際資金和境外投資者參與氣候投融資活動,鼓勵我國金融機構和企業到境外進行氣候融資,推動雙邊和多邊的氣候投融資務實合作,將海南打造成跨境氣候投融資窗口。
張建紅認為,打造國際碳金融交易平臺,海碳市場至少需要提升四項能力:一是標準全球化,建立符合全球投資人、碳金融機構和碳交易所互相認可的綠色資產的計量認證標準和交易標準和認證標準,同時爭取建立引領全球的標準。二是資金交易流通的全球化,探索建立綠色通道和交易機制,使海外資金能夠便捷進入國內的交易所購買中國綠色資產。三是碳資產發行的全球化,不僅包括中國的綠色資產,還應吸引海外的綠色資產到國內交易所掛牌交易。四是與國際接軌的創新服務能力,不僅要借鑒海外在
碳期貨和碳金融衍生品等方面的經驗,還要結合國情,針對產品設計、交易定價等環節嘗試創新。
“海碳中心要實現開好局、起好步,首先要緊緊圍繞國際化定位,探索境外投資者引入及與國際碳市場互聯互通交易。其次要立足自由貿易區政策優勢,敢于先行先試。最后,要體現瓊海乃至南海的特色和亮點,探索碳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新模式。”張建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