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歷時四年獲批復
據海南日報,2月7日,經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金融局印發《關于設立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復》,同意設立海碳中心,并開始籌建,海碳中心擬注冊在三亞。
業界對于海碳中心的期待,始于四年前。
2018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支持依法合規在海南設立國際能源、航運、大宗商品、產權、股權、碳排放權等交易場所”。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意見還指出要“開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試點”。
三年半后,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網在2021年9月發布了《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該方案由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證監會海南監管局、外匯局海南省分局制定。其中進一步提出,“推動設立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場所,突出差異化發展定位,連接全國
碳交易市場與國際市場”。
全國工商聯低
碳減排專委會副秘書長張斌亮對第一財經表示,過去全國許多省市都在競爭設立國內碳市場的交易所,海南的定位“獨辟蹊徑”,卻很符合海南自貿港的國際定位。從外部環境來看,當前國際市場仍然缺乏中國聲音,如果能夠對標新加坡等國家,通過打造海碳中心探索出一條國際碳交易的道路,恰好可以彌補這個缺口。
也有一些業內人士對海碳中心的建設提出了建議。
中央財經大學
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孫李平對第一財經分析,從國際形勢來看,各國并沒有一致同步的降碳舉措。若效仿多數國家與歐洲展開合作,歐洲提出的碳邊境貿易稅是否生效正處于關鍵期,當前開展此類合作的時間點并不合適。從國內建設來看,我國碳交易市場化經驗不足,
碳核查工作仍在摸索,且海南自貿港的各方面制度建設并不成熟。因此,在完善國內碳市場制度建設的基礎上,還要審慎考慮交易產品、交易對手和交易條件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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