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定價被普遍視為是實現
碳中和目標的關鍵舉措。盡管過去大多數排放控制均通過行政措施實現,但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具有重要意義。自2013年以來,中國率先在八個省市開展
碳交易試點項目,并將經驗應用于建立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形成了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ETS)。2020年11月,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兩份正式文件,首次系統闡述了
碳交易的規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將覆蓋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即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其首個
履約周期涉及2225家電力企業。在“十四五”期間,預計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范圍將擴大到其他7個關鍵行業,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民用航空。最終,市場定價機制有望成為推動
碳減排提速的關鍵力量。
形成有效的碳交易市場仍然面臨艱巨的挑戰。除了初始配額整體設定較高以外,由于發電廠缺乏將排放成本轉移至下游消費者的機制,中國碳交易體系對企業行為的影響或將深受掣肘。此外,由于2019年企業碳排放報告不完整以及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設定企業
碳配額的實際依據尚不充分。
鑒于此,中國應當加快建設企業碳排放實時報告制定政策和有效措施,可以在借鑒國際經驗和框架的同時,與中國自身的市場狀況相結合。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此前表示,下一步將把碳交易體系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工具,通過市場形成
價格,為金融機構進一步推動
綠色低碳投資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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