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碳達峰”需摒棄粗放的“高碳”發展
證券時報記者:如今國家計劃將于今年6月底前啟動全國碳交易,這個全國性的交易機制和各地的排放權交易如何分工?如何從國家層面統一部署?
林殷:2021年2月1日,生態環境部《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了規定,包括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清繳,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等。與此同時,生態環境部首先將發電行業納入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并印發了配套的配額分配方案和2225家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在2225家重點排放單位中,深圳有8家電力行業企業納入。在試點地區進行碳交易時,主管部門地區內的企業相對比較熟悉,并且有一系列行政手段對企業行為加以規范,但轉入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后,需要建立起主管部門和管控企業間更加完整的政策體系和溝通機制。
證券時報記者:從全國層面來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您認為關鍵在于哪里?需要哪些方面的合力?
林殷: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當前最緊迫的就是要摒棄傳統的粗放式 “高碳”發展,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疫后經濟復蘇、發展綠色低碳高質量路徑的重要舉措,包括完善綠色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和市場體系,健全體制機制設計;積極調整產業結構,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能源、工業、建筑、運輸交通及農業等領域能源結構轉型、模式升級、能效升級、碳捕獲與儲存技術減碳舉措,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發展;推進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建設工作;推進綠色金融可持續金融標準、環境信息披露、環境氣候風險分析、金融產品創新等工作,引導資金向傳統產業綠色化和綠色產業進行配置;倡導綠色
低碳生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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