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林納入碳匯交易體系,林業碳匯交易助力生態扶貧
碳普惠制是廣東在全國首創的為市民和小微企業等節能減碳行為賦予價值的減碳激勵機制,而林業碳匯碳普惠制則充分考慮生態質量和生態效益,讓更多地方森林的經營和保護產生的生態效益得到體現。
肇慶市懷集縣的紅光村是廣東省省定貧困村,由于基礎條件差,村民的生活十分貧苦。最近,該村通過“賣空氣”的方式,讓村集體年收入增加了12.4萬元,首次突破了30萬元的大關,村子成功摘掉了貧困村的帽子。村民笑逐顏開,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基于廣東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法規制度體系,高碳排放行業碳排放量超標則必須通過碳排放交易市場,購買碳排放指標,而在碳排放指標的供應方中,就有像紅光村林地這樣擁有凈碳能力的項目。
這所涉及的就是生態補償機制的林業碳匯。林業碳匯指利用森林的儲碳功能,通過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減少毀林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關規則與碳交易相結合的過程、活動機制,直接把林地自然生態資源變成純收益。
事實上,紅光村的
案例并非個案,早在2017年,廣東省級林業碳普惠核證減排量達成的第二筆交易,其來源就是韶關市的貧困村——翁源縣翁城鎮沾坑村。
近年來,廣東省全面推廣基于林業碳匯的生態補償模式,全省符合開發標準的生態林均可納入碳匯交易體系。
廣東通過搭建林業碳普惠制平臺并與碳排放權交易平臺對接,實現了林業碳普惠減排量用于省內控排企業碳排放配額的抵消,形成了高耗能、高排放地區對經濟欠發達生態功能區的市場化長效補償機制。
數據顯示,至目前控排企業累計購買了150多萬噸的林業碳匯,為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的省定貧困村以及生態發展區帶來2500萬元收入,為廣東的精準扶貧、生態扶貧提供了有效的補充手段,也是區域協調發展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的新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