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碳市場運營后,火電企業的
碳排放配額交易在全國市場進行,其他行業的
碳市場繼續在
試點地區運行,全國碳市場將擇機增加新行業,但目前沒有時間表。
11月2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和《全國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結算辦法”)兩份征求意見稿。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時間截至2020年12月1日,結算辦法的征求意見截至2020年11月11日。
兩份征求意見稿披露了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基本運行規則。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的主體為: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產品為碳排放配額以及其他產品。
多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全國碳市場開始運行還有待操作細節出臺和硬件設施完善。全國碳市場初期運行將只納入火電一個行業,交易范圍僅含二氧化碳一種溫室氣體。
“現在努力的方向是明年實現交易,一些大型企業也是按照明年開始交易做準備的。”碳市場咨詢投資機構中創碳投公司事業一部總監李丹對記者說。
目前看來,全國碳市場有望在明年年底之前開展實質運營。屆時,
新能源企業可將自己減少的碳排放出售給火電企業,幫助其實現減
碳指標。在碳市場納入的行業增多后,會有更多的類似交易行為。
按照目前的交易標準計算,風電、光伏企業可售減碳量能帶來每度電1.3分—7.4分錢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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