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各市PM2.5年平均濃度均達二級標準
大氣方面,《公報》顯示,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較去年下降6.9%;各市年平均濃度范圍為21-32微克/立方米,均達到二級標準。
其中,珠三角9市PM2.5年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較去年下降6.7%;粵東西北12市PM2.5年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較去年下降3.6%,但8小時臭氧均值均同比上升。
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評價,2019年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均值為近90%,較去年下降3%,其中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超60%。按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汕尾、汕頭和湛江市位列全省前三。
隨著臭氧問題逐漸凸顯,全省治理更加集中。《公報》指出,2019年來,全省4700多家重點企業納入VOCs(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管理整治清單,并完成其中1009家重點企業的“一企一策”綜合整治。同時整治“散亂污”企業和工業爐窯,并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防治移動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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