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藍碳的海南實踐來看,要推動我國的藍碳保護和發展,需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推進機制體制頂層設計,全流程夯實基礎保障。推進制定藍碳保護和發展規劃。系統梳理現有藍碳保護政策要求,在國家戰略和政策層面制定海洋領域達成“雙碳目標”的國家行動方案,科學合理規劃保護和發展藍碳的近期及中長期措施和預期目標,增加對重要海洋生態系統的保護與激勵政策,并逐步推動將藍碳保護與發展列入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提供中國方案。同步嵌入多方協調機制。政府部門加強宣傳、監管和執法,通過藍碳生態系統污染與破壞行為行政規制、藍碳交易市場監管、淘汰污染藍碳生態的工藝設備產品、藍碳生態監管與海洋生態監管協調等措施強化管理;研究機構整合資源,推進先進技術研發;公眾通過碳普惠推動沿海城市踐行低碳,自覺保護藍碳生態系統。
構建藍碳保護和發展法律體系。逐步建立以《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為重要依托,以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際條約為重要補充的保護和發展藍碳行政法律體系。從建立健全藍碳監管機制、加強保護和發展藍碳鼓勵機制,以及鼓勵先進生產工藝、綜合生態補償機制、藍碳參與碳市場交易、藍碳保護宣傳教育等方面,全流程提供法律依據。
二是加快規范核算監測技術,全方位強化技術支撐。加快基礎理論研究,明確海洋碳匯能力基數。加強碳匯方法學研究,厘清海洋碳匯范圍,不斷深化微生物碳匯、漁業碳匯及珊瑚礁碳匯理論研究,結合地方資源實際,大力推動相關方法學研究。建立藍碳資源和固碳能力調查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利用衛星遙感等數字化技術,統籌開展藍碳儲量、碳匯速度和增匯潛力底數調查,摸清藍碳資源底數以及增匯潛力,建立藍碳資源數據庫。
加快關鍵技術攻關,推進監測評估規范出臺。區分我國不同沿海城市的海洋資源環境特點,基于大量的樣本調查數據,開展關鍵參數篩選等技術難點攻關,研究推進碳儲量和碳匯能力監測評估技術規范出臺。加強信息化大數據手段應用,逐步構建藍碳資源調查與動態監測體系。合理劃分管理職責,依托監測調查評估網和數據中心,加強國家各部門間的統籌協調,在國家層面明確協作機制,推進海洋碳匯核算監測標準體系建設。同時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的制定等國際合作,研究推動我國優勢碳匯資源納入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
三是強化相關生態修復研究,全方面開發碳匯潛力。推進濱海藍碳生態修復工程的試點示范。通過實施推進濱海濕地修復、“退塘還紅”、修復自然岸線、減少圍耕、可持續海水養殖和陸海一體化等試點措施,加強對紅樹林、海藻床等生態系統保護,擴大濱海藍碳生態系統面積,提升濱海生態環境質量和藍碳潛力。
打造集合各方優勢資源能力的研究平臺。推廣海洋藍碳中心經驗,組建濱海濕地、漁業碳匯、藍碳政策等專業化研究團隊;建設藍碳實驗室,搭建藍碳野外定位觀測系統和海洋碳匯數據平臺;探索“實體+聯盟”的合作機制,聯合研究機構共同開展藍碳研究。同時加強濱海藍碳生態修復和保護教育宣傳。以碳普惠推廣為契機,鼓勵各沿海省市積極參與藍碳碳普惠機制體系建設,提升公眾、企業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作者:莫華 陳永梅 王旭濤 孫捷 華立鳴 沈嬌虹 駱素娜,生態環境部黨校2023年秋季學期處級干部進修班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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