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實施《藍碳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項目增匯成效評估技術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藍碳增匯技術規程》),對紅樹林、濱海鹽沼和海草床三類藍碳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項目增匯成效評估方法作出規范,用于指導項目尺度的全國藍碳生態系統修復增匯成效評估工作,量化評價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對鞏固提升海洋
碳匯能力的貢獻。
2010年以來,中央實施了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藍色海灣整治行動、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等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整治修復岸線1500公里、濱海濕地3萬公頃、海堤生態化建設72公里,修復成效已初步顯現。2023年,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提出“開展全國—區域—工程區不同尺度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為科學評價生態系統碳匯能力、促進生態系統碳匯參與
碳市場交易提供支撐”的要求。
為推動《實施方案》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海洋預警監測司組織海洋減災中心等單位,認真總結國內外保護修復項目增匯成效評估經驗,基于中國國情,歷時近兩年編制完成《藍碳增匯技術規程》,并選取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區域進行了方法驗證。
《藍碳增匯技術規程》的印發實施,進一步完善了我國海洋碳匯計量監測的標準體系,為摸清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增匯成效、推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與固碳增匯協同增效提供指導,助力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雙碳”戰略目標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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