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人民檢察院等單位聯合簽署并印發《關于在辦理生態環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訴訟案件中適用林業
碳匯賠償機制開展生態修復的工作指引(試行)》,進一步明確林業
碳匯賠償機制適用的犯罪行為、適用流程,打破部門職責局限,摒棄就案論案、零敲碎打思維定式,融合各部門力量,助推林業碳匯賠償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發展。
2022年10月初至11月底,陳某超出許可范圍將伐區內未購買審批的福建柏一并采伐,并運到其經營的加工場出售。經鑒定,該山場被采伐的福建柏共有304株,蓄積量55.6784立方米。陳某到案后,經仙游縣檢察院釋法說理,充分認識到自身行為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自愿認罪認罰并承擔生態修復責任。
然而,傳統的生態修復模式,如補種復綠更多的是實現有形修復,不足以補償受損生態系統的全部價值。
“我們因案施策,探索嘗試碳匯生態賠償制度,以犯罪嫌疑人自愿認購林業碳匯方式替代傳統生態復綠管護的做法。”仙游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說。
為了對固碳損失等生態服務功能損失有更科學合理的價值量化,仙游縣檢察院邀請
專家進行評估,確認該案被伐林木地塊的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失費用為人民幣23333.01元。今年6月1日,在檢察機關引導下,陳某簽訂林業碳匯采購與核銷服務協議,自愿委托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代為購買林業碳匯441噸(合計費用23373元)并予以注銷,彌補其行為造成的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失。
機制源于司法實踐。莆田地處東南沿海,山海資源得天獨厚,河流水系縱橫密布,全市森林覆蓋率超過60%,是國家森林城市。為更好守護住莆田荔林水鄉風貌,呵護好這里的一草一木,莆田市檢察機關以司法辦案為基礎,通過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組織工作專班、邀請專家授課、開展專項法律監督活動、組建專業辦案團隊等方式,將“檢察+碳匯”生態檢察機制引入司法實踐,對受損的生態以認購碳匯方式進行替代性修復,助力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
值得一提的是,莆田市檢察機關還引入“外腦”,通過邀請林業專家、聘請鑒定機構,解決碳匯損失如何計算的專業問題,確保“碳匯修復”從理念走入實踐。今年以來,該院先后探索辦理公益訴訟碳匯補償案件3件,案件當事人認購碳匯1278噸,支付碳匯資金6萬余元,用于種植碳匯林和基地建設。
莆田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將立足強化司法護航生態效用,大膽進行生態修復理念的探索和創新,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為實現“雙碳”目標、服務保障
綠色莆田現代化建設積極貢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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