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三周年之際,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
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明確了
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的12個重點方向,布局了一批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減污降碳協同、示范效應明顯的示范項目,對于加快綠色低碳技術成果轉化、促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系統性變革,不僅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更離不開綠色低碳技術與產業的支撐。目前,我國已完成了碳達峰碳中和頂層設計,基本構建起“1+N”政策體系,“雙碳”工作實現了良好開局,特別是近年來我國工業
碳排放快速增長的趨勢已被扭轉,工業
碳排放強度也顯著降低。但也要看到,我國綠色低碳技術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有研究機構測算,當前我國綠色低碳技術平均水平與領先國家存在約7.3年的差距。
與此同時,綠色低碳技術的國際競爭還在加劇。麥肯錫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未來可能只有60%的
碳減排來自成熟技術,30%的
碳減排要依賴今天還處于示范階段、尚未成熟的技術,另外還有10%至15%的碳排放控制取決于仍處在研發階段的前沿技術。目前,歐美等主要發達國家除不斷加大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投入外,還運用碳排放交易、
碳稅和法規等多種政策工具,推動激勵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助推綠色低碳技術的市場競爭。
推動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建設,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如果說基礎研究是從0到1的突破,那么科研成果產業化就是從1到10的跨越。很長一段時間里,這種跨越也被稱為“死亡之谷”。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要經歷技術研發、示范引領、規模化推廣三個階段,公共資金更重視前端技術研發,社會資本更看重成熟技術應用,而從“走出實驗室”到“走向市場化”的中間環節相對薄弱,應用前景的不確定性讓很多項目難以獲得市場的青睞。
從近年來的實踐看,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的落地應用,普遍面臨著技術成本高、資金投入大、支持政策不完善等問題,亟需在關鍵環節上加強支持和引導。在此背景下,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既有利于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推廣,也有利于完善支持綠色低碳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商業模式和政策環境,是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產業競爭優勢的關鍵舉措。
當前,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紅利釋放,要結合我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際,妥善處理好加快發展與促進減排之間的關系,注重將綠色低碳技術的示范推廣與鍛造產業新優勢緊密結合起來,堅持先立后破,科學統籌傳統化石能源與
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協調推進能源領域源頭減碳、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過程降碳、
碳捕集利用等末端固碳,實現降碳減污與擴綠增長同步推進。
需要指出的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任務更重、時間更緊、問題更復雜。也正因如此,在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示范應用的過程中,不僅要強調對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內在規律的認識與尊重,也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堅持久久為功,把更多綠色低碳技術紅利轉化為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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