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公開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省政協十二屆五次
會議《關于加強海洋
碳匯建設,助力廣東率先實現“雙碳”目標的提案》案答復的函。明確逐步建立海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和海洋
碳匯生態價值實現機制,開展“十四五”海洋生態調查監測,未來將以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的首宗藍碳碳匯交易為基礎,陸續開展一批紅樹林藍碳碳匯交易
試點,完善藍碳碳匯交易機制,豐富
碳交易市場。
全文如下: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第20220781號提案答復的函
葛春鳳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海洋碳匯建設,助力廣東率先實現“雙碳”目標的提案》(第20220781號)收悉。經綜合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統計局等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系統謀劃部署
2022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全省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作出了系統謀劃部署。《意見》提出要“持續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在海洋碳匯方面提出要“嚴格保護和修復紅樹林、海草床、珊瑚礁、鹽沼等藍碳生態系統……積極推動海洋、巖溶碳匯開發利用”;在統計監測方面提出要“建立覆蓋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的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濕地、土壤、海洋、巖溶等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在市場化機制建設方面提出要“健全碳匯補償和交易機制”。
二、加強海洋碳匯建設頂層設計
2021年10月29日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提出探索海洋生態產業化,一是探索開展海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逐步建立海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二是推進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支持在廣州、深圳、珠海、江門、惠州和湛江等開展海洋碳中和試點和示范應用,探索海洋碳匯交易,推動形成粵港澳大灣區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三是開展藍碳標準體系、海洋碳匯核算技術方法及標準等研究,大力推進藍碳增匯工程,建設可持續性海洋牧場等重要海岸帶生態系統,推動海洋生態修復、生態旅游、生態養殖、藍碳技術服務和藍碳交易等海洋經濟新業態發展,探索培育藍色碳匯產業。
三、創新完善碳匯漁業養殖模式
近年來,廣東省著力探索了碳匯漁業養殖模式的創新,實現了生態養殖模式的廣泛普及,大部分養殖企業已經開始實施海水立體養殖以及多種生物混合養殖的養殖模式。廣東省深海網箱養殖業走在全省前列,同時大力推進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依托海洋牧場開展大規模增殖放流,投人各類資金逾3億元,放流苗種40.5億單位。此外,廣東省還把海水養殖業與其他產業協同開展,借助休閑漁業的發展促進現代養殖業發展質量的提升。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財政廳于2022年6月5日修訂印發了《廣東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大幅降低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最大限度簡化征收方式,并對位于20米水深以深的開放式養殖實行減半征收,引導養殖業向深遠海布局。省自然資源廳聯合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海洋綜合執法總隊印發《關于加強養殖用海管理工作的通知》,從簡化海域使用論證、優化用海環評、推行市場化配置、開展海域立體分層設權試點、嚴肅查處違法養殖用海等方面,提出規范和發展養殖用海的具體措施。
四、推進藍碳交易與碳普惠工作
2020-2021年間,我省利用中央、省級生態修復專項資金支持新營造紅樹林面積約736.29公頃,為我省藍碳碳匯開發交易提供源源不斷的新碳匯。對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15~2020年間新種植的380公頃紅樹林按照核證碳標準(VCS)和氣候社區生物多樣性標準(CCB)進行開發,并于2021年通過市場交易機制完成藍碳碳匯交易,成為我國首個符合VCS和CCB的紅樹林碳匯項目,并成為我國開發的首個藍碳交易項目。2022年4月,省生態環境廳重新修訂印發了《廣東省碳普惠交易管理辦法》,將原辦法中試點地區運行推廣至全省,擴展碳普惠覆蓋城市及涉及領域,并將農林業、海洋碳匯列為擬重點支持項目。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抓緊推動實施《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逐步建立海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和海洋碳匯生態價值實現機制,開展“十四五”海洋生態調查監測,摸清我省海洋生態家底,助力海洋碳匯事業發展。未來將以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的首宗藍碳碳匯交易為基礎,陸續開展一批紅樹林藍碳碳匯交易試點,完善藍碳碳匯交易機制,豐富碳交易市場。
二是進一步優化漁業發展空間戰略格局,利用近海和外海資源,合理有序推進海水養殖產業,發展遠洋捕撈。建立“政府示范引領、龍頭企業帶動、科企協同創新、牧場分類打造、生態模式構建、產業融合培育、信息裝備支撐”的海洋牧場產業發展機制,依托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按市場化取向推動海洋牧場建設改革創新,實現資源資產化、資產要素化、要素市場化、市場規模化。
三是聯合相關部門積極推動海洋藍色碳匯開發利用,加大產業政策等扶持力度,深化國際合作交流,持續鞏固提升我省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助力我省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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