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源家底不理想。
(1)《
碳匯造林項目
方法學》:要求造林地是2005年2月16日以來的無林地,我市符合條件的荒山基本都已造林,且因計入期20年的要求,桉樹(占全市林地約1/4)普遍因短周期經營的原因不適合列入項目;
(2)《森林經營項目方法學》:現有林補植、森林撫育等提高森林質量的措施都符合項目方法學要求,這是我市碳匯開發的主要類型。經摸底,2013年以來我市開展森林經營74.34萬畝,如果剔除短周期桉樹、果樹等,總量還將降低;
(3)《竹子造林項目方法學》《竹林經營項目方法學》:我市竹林面積僅80多萬畝,主要集中在南靖、華安、龍海程溪鎮和漳浦南浦鄉,以培育竹材為主的竹林相對能獲得更多的碳匯(0.2~0.3噸/畝/年),但是目前有人工經營地區,南靖是以培育麻竹筍為主,龍海程溪鎮和漳浦南浦鄉是以培育綠竹筍為主,其他的竹林普遍失管,不適于項目開發。
(二)碳匯項目門檻高。
因碳匯計量存在一定的技術門檻,社會上
碳資產管理人員、碳匯計量人才少,經營主體普遍不具備碳匯項目開發的能力,往往需要請兩個第三方進行項目審定、碳匯林核證,而社會上具備資質的單位少,很大程度上又增加了開發成本,這是項目開發的主要難點與痛點。因森林的平均固碳水平不高,往往需要擴大項目規模(5萬畝)才能維持項目開發,一般的經營業主不具備條件。
據了解,目前碳匯價格較低,國家市場價格40~50元/噸,福建市場平均價格約15元/噸,價格低迷難以調動經營業主的積極性。當前國家和省內
碳交易市場門檻高、碳匯價格低、碳資產管理人員缺乏等原因,雖然
碳交易市場已經建立多年,但是進展緩慢,遠遠未達到預期目標。這里面,有市場機制尚不健全的客觀原因,也與我市的資源結構不利于碳匯項目開發有關。陳委員的意見建議具有前瞻性,您的改革措施將極大地推動漳州林業碳匯發展。非常感謝您對生態環境的關注以及對林業碳匯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今后林業部門將不斷鞏固提升森林質量,配合生態環境和發改部門建立健全碳交易市場機制,儲備林業碳匯開發項目,努力為碳交易市場提供更多的碳匯產品,為實現
碳中和貢獻林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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