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張家界市林業碳匯項目發展的建議
高位推動,有序實施。一是高度重視張家界市林業碳匯項目發展,制定出臺全市林業碳匯項目發展規劃、方案及細則,使轄內林業碳匯項目有依可循、準確對標。二是引進或者成立合適的開發企業,選取符合條件的國有林場進行林業碳匯項目
試點,在
試點基礎上總結經驗并逐步推廣至全轄。三是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渠道在轄內普及林業碳匯相關知識,宣傳林業碳匯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提高社會各界的生態發展意識,鼓勵社會資本投入林業碳匯項目。
加強引導,規范發展。可交易的林業碳匯項目需要依據有關減排機制的
方法學進行開發,經審定、注冊、監測、核查后才能簽發減排量,不同的減排機制的
方法學有差異,專業性較強。針對于此,一是加強對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主體的指導,幫助開發主體做好林業碳匯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引導開發主體遵循方法學要求,合法合規發展林業碳匯項目。二是開展林業碳匯項目培訓,培養碳匯林領域的專業技術人才,加強碳匯林撫育管理,將碳匯林與林下經濟有機結合,提升碳匯林固碳能力和綜合經濟價值。三是鼓勵開發主體對接專業的碳匯中介服務機構,降低因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項目經營風險。
健全機制,加大投入。一是對林業碳匯項目的技術應用方面予以補貼,鼓勵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主體學習應用先進的林木培育和管理技術。二是推動轄內金融機構積極支持林業碳匯項目,學習廣東省
碳金融創新經驗,圍繞林業碳匯項目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金融對林業碳匯項目的支持力度。三是創新設立
碳基金或者碳中和基金,募集社會資本投資張家界市碳匯項目、綠色產業、低碳產業,促進張家界市綠色低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