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儲能調度運用不斷增強,調節作用逐步顯現
今年4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國能發科技規〔2024〕26號),規范新型儲能并網接入,促進新型儲能高效調度運用。文件印發以來,我們組織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內蒙古電力公司完善規則,細化舉措,持續抓好落實工作。
2024年以來,新型儲能調度運用水平持續提高,新型儲能調節作用不斷增強。根據電網企業統計數據,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2024年上半年新型儲能等效利用小時數達390小時、等效充放電次數約93次,較2023年上半年分別提高約100%、86%。在市場運行較為成熟的山東、甘肅等地區,新型儲能調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南方電網公司經營區2024年上半年新型儲能等效利用小時數達560小時,已接近2023年全年調用水平。
通過調研發現,隨著新型儲能裝機規模的增加,新型儲能促進新能源開發消納和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水平的作用逐步增強,有效服務能源安全保障。例如山東省截至6月底,已投運新型儲能裝機規模521萬千瓦,有力促進了本省新能源消納;江蘇省截至7月15日,建成投運新型儲能裝機規模540萬千瓦,為今年迎峰度夏提供了重要保障。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加強規劃引領,強化
試點示范,優化調度運用,健全標準體系,完善市場機制,持續推動新型儲能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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