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國家(深圳)氣候投融資項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推動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根據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關于開展氣候投融資
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深圳市氣候投融資改革實施方案》《深圳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等文件要求,現向全市征集氣候投融資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本次征集的氣候投融資項目包括減緩氣候變化項目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減緩氣候變化項目包括低碳能源、低碳工業、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生態系統
碳匯、低碳技術服務等8大類別;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分為氣候變化監測預警和風險管理、自然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經濟社會系統適應氣候變化等3大類別。
二、申報條件
申請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在深圳市內注冊,或項目建設地址位于深圳市內。
(二)申報項目應屬于深圳市氣候投融資支持的重點行業和領域。行業分類見附件1 DB4403T 452-2024《氣候投融資項目分類與評估規范》。
(三)申報項目需具有一定溫室氣體減排效益或適應氣候變化效益。
三、申報方式
(一)采取網上注冊填報方式,注冊網址長期開放,實施常態化受理,企業訪問以下網址注冊并按提示填報,(https://ep.meeb.sz.gov.cn/qhtrzsq/login),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二)填報內容涉及項目實施主體、溫室氣體減排、融資需求等信息以及環評文件等資料,樣表見附件2《國家(深圳)氣候投融資項目申請表》。
四、相關事項
(一)企業申報后,市生態環境局將組織技術機構和相關
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估,篩選后確定國家(深圳)氣候投融資項目名單。
(二)市生態環境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部門將對入庫項目組織開展政銀企對接、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開發培訓、
碳減排支持工具信貸輔導、境內外宣傳,并依據市政府《促進綠色低碳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等文件要求,在入庫項目融資補貼方面予以支持。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7月17日
(聯系人:莫先生,聯系電話:0755-2391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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