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繼續(xù)深化我市
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建設和推動年度
履約,充分發(fā)揮
碳市場控制
碳排放的積極作用,根據《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天津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擬定了《天津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方案》列出了重點碳排放單位名錄和配額總量。根據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要求和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報告及核查結果,對原有鋼鐵、化工、石化等行業(yè)年度碳排放量2萬噸以上的單位名單進行了更新,形成了2023年天津市納入碳排放權交易的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共154家。根據天津市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標要求和經濟增長預期,確定我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為0.74億噸(包括重點排放單位配額和儲備配額)。
《方案》提出配額分配方法,2023年度納入企業(yè)配額分配采用歷史強度法和歷史排放法。企業(yè)2023年度配額實行免費分配,分兩次發(fā)放。第一批次配額按照納入企業(yè)2022年度履約排放量的50%確定。第二批次配額待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結束后,根據核查結果,綜合考慮第一批次配額發(fā)放量,多退少補進行核發(fā)。
《方案》明確配額清繳,為降低納入企業(yè)因配額缺口較大所面臨的履約負擔,避免出現(xiàn)配額過量盈余情況,在配額清繳工作中設定20%的配額缺口和盈余上限,即納入企業(yè)配額缺口量或盈余量的最大值為履約排放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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