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構建上海市碳普惠政策體系,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上海市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下簡稱《管理辦法》)。目前,《管理辦法》已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F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背景和意義
碳普惠是指針對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或個人的減碳行為,基于碳普惠
方法學進行量化和賦予一定價值,并運用商業激勵、政策支持、市場交易等方式,推動建立
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的正向激勵機制。
2022年11月,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下簡稱《工作方案》),明確到2025年,形成碳普惠體系頂層設計,構建相關制度標準和方法學體系,搭建碳普惠
平臺,選取基礎好、有代表性的區域及統計基礎好、數據可獲得性強的項目和場景先行開展
試點示范,銜接上海
碳市場,探索多層次消納渠道,探索建立區域性個人碳賬戶,打造上海碳普惠“樣板間”。為扎實推進《工作方案》落地落實,依據《工作方案》重點任務要求“制定碳普惠制度體系,出臺上海碳普惠體系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及相關專項操作細則”,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組織起草《上海市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上海碳普惠體系的適用范圍、職責分工、業務流程、
平臺對接、監督激勵等,規范和指導各參與主體的權利義務等。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七章四十三條,包括總則,方法學管理,減排項目和減排場景管理,減排量簽發、碳積分轉換和
碳信用記錄,減排量和碳積分消納,監督、激勵和管理,以及附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一)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形成工作保障
《管理辦法》在明確市區兩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職責的基礎上,設立管理和運營主體:一是在“管理支持”層面,明確上海市減污降
碳管理運行技術中心負責開展方法學評估、減排項目和減排場景審核、減排量簽發、碳積分管理等工作;二是在“運營支持”層面,明確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負責開展減排場景的對接、碳積分商城運營、減排量交易等工作。
(二)建立管理運營平臺,強化數字賦能
本市著力打造碳普惠管理運營平臺,實現全流程數字化、信息化。一是明確依托“隨申辦”等公共信息平臺,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物聯網等數字技術,建立統一的碳普惠管理運營平臺;二是明確平臺應用,為方法學申報、減排項目和場景管理、減排量簽發、碳積分管理等提供平臺和渠道,加強相關信息的共享;三是明確數據交互對接與監測機制,要求市場參與主體通過平臺參與減排活動,對接減排數據,開展減排交易,并通過平臺對方法學、減排項目和場景、減排量和碳積分實現管理和監督。
(三)細化管理業務流程,明確工作要求
《管理辦法》針對方法學開發、減排項目和場景、減排量和碳積分管理等核心環節,提出細化要求:一是明確方法學開發要求,創新方法學分類機制,不同類別方法學簽發的減排量分類進入各自的消納渠道,避免過多減排量引發碳市場碳通脹;二是規范減排項目和場景申請、審核、實施、跟蹤評估等流程,并明確簡化申請流程,實現減排項目和減排量“雙審合一”,即申請減排項目的同時,可以同步申請簽發首次項目減排量;三是明確要求避免重復申報,確保減排量的唯一性。
(四)構建價值轉換機制,形成消納閉環
《管理辦法》從提升碳普惠體系可持續運行能力的角度出發,明確減排量和積分消納渠道:一方面,充分銜接試點碳市場,減排量可以用于上海碳市場配額
履約抵銷、自愿減排市場交易,也可以用于自愿碳抵消、自愿碳注銷、公益捐贈或者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另一方面,打通減排量與碳積分轉換機制,搭建碳積分商城,鼓勵各社會主體積極參與,并允許碳積分商城權益提供主體對匯集后的碳積分在碳市場實現價值轉換,充分調動社會資源,持續激發市場活力,打造碳普惠“生態圈”。
(五)強化政策協同機制,實現良性運行
《管理辦法》結合國內外自愿減排機制實踐經驗,為保障碳普惠體系平穩有序運行,健全風險管控和動態評估機制,強化政策協同和有效激勵:一方面,建立碳普惠體系運行的動態評估機制,評估制度體系、規則標準、機制設計、業務流程等的適用性,不斷優化完善本市碳普惠體系;另一方面,重視政策協同和金融支持,從企業和個人征信、
碳金融創新和專項資金支持等角度提出了協同需求,通過探索減排效益評估和碳信用,強化政策制度協同,支撐
碳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以及鼓勵社會資本對碳普惠體系的引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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