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廣東省
碳交易支持碳達峰
碳中和實施方案(2023-2030年)》(下稱《方案》)。《方案》提出,有序擴大
碳市場覆蓋范圍,組織開展紡織、陶瓷、數據中心、交通、建筑等行業企業
碳排放核算,并將其逐步納入廣東
碳市場。同時還提出高標準建設氣候投融資
試點,鼓勵廣州市南沙新區、深圳市福田區開展企業碳賬戶
試點,探索開展重點企業
碳排放信息披露。
《方案》提出,力爭到2025年,碳市場建設與碳達峰行動有效融合,納入碳交易的企業碳排放占全省能源碳排放比例達到70%,總體上碳交易支持廣東碳達峰工作的框架體系基本建立。
《方案》要求,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碳市場、碳普惠、
綠色金融等規則、技術、標準體系的研究合作,探索“一帶一路”碳普惠標準體系和交易機制,通過碳交易機制推動我省光伏、風機、
新能源汽車等低碳產品和裝備走出去,支持
綠色“一帶一路”建設。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碳排放信息披露,積極開展圍繞碳排放等關鍵因子的氣候壓力測試,提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覆蓋廣度、深度。
同時,推動形成粵港澳大灣區碳市場。在生態環境部指導下,與香港、澳門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碳市場協同機制,推動常態化溝通。探索基于廣東碳市場現有基礎,鏈接港澳交通運輸、建筑等行業企業,研究大灣區交通運輸、建筑等行業碳排放核算、數據報告指南、核查指引等標準和制度體系,開展能力建設活動,適時開展
碳配額分配方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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