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國家領導人在首個全國生態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強調:以“雙碳”工作為引領,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
碳排放雙控。
能耗雙控實行這些年,效果有目共睹。好好的政策為什么要改?碳排放雙控是什么?和能耗雙控有什么區別?這一改變將產生哪些影響?
能耗雙控是指實行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總量好理解,強度通常指創造單位GDP所消耗的能量。實行能耗“雙控”,意味著不僅要控制能源總量消耗,還要盡量提高利用效率,減少能源浪費。
我國從1980年發布《關于逐步建立綜合能耗考核制度的通知》開始逐步確立能耗強度考核制度,“十一五”后將單位GDP能耗降低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約束性指標,2015年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正式提出了實行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
三個五年規劃期間,我國通過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實施重點節能工程等措施,使全國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均下降了40%以上,國民經濟年均增長8.3%的同時能源消費年均增長僅4.3%,
可以說能耗雙控這些年成績喜人,但同時有些問題也浮出水面。
比較典型的就是部分地方為了完成能耗雙控指標,簡單粗暴地執行“運動式”節能,“一刀切”式停產限產等,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生活,造成能源供給和
價格波動。
既然能耗強度和總量已經得到有效控制,平衡能耗與經濟發展、生產生活之間的關系的優先級顯然需要提高。“雙碳”目標的提出,
新能源產業的蓬勃發展,給了這一問題全新的解題思路。
2020年9月我國明確提出2030年“碳達峰”與2060年“
碳中和”目標。
2021年9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出臺《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增加了部分管理彈性,比如可再生能源增量不納入能源總量控制、化石能源用于原料部分不納入能源總量控制等。
2021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中首次提出“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打破了能耗雙控對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約束。
2022年10月27日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就下一步如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問題給出回應:落實“十四五”碳強度下降目標任務,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強度和總量“雙控”轉變。
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
簡單來講,從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一來是與“雙碳”目標更加契合,二來給了地方更多操作和發揮的空間。能源消耗與經濟發展關系密切,如果將能耗控制目標視為一個大蛋糕,每個人都要分走一塊,誰都想多吃一點,吃飽一點,但蛋糕就這么大,難免因為分配不均等原因導致有人挨餓。
而碳排放雙控執行起來更靈活,比如碳排放更低的
清潔能源,就不算在這一塊大蛋糕里,相當于額外的“加餐”,蛋糕還是那塊蛋糕,但填飽肚子的方式變多了,顯然更有利于長遠發展。
當然,這只是實行碳排放雙控理論上的優勢,具體實行起來還有諸多困難。比如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核算體系尚未形成,碳排放數據統計還不夠完善;再比如各省市資源稟賦不同,讓西北的產煤大省和水電資源豐富的西南省份去“同臺競技”顯然不公平,這些都需要結合各地的經驗進行討論交流,完善最終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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