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紹30號建議的答復
于麗麗代表:
您在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紹30號建議《關于有效推進
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收悉。我廳認為,《建議》對當前
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分析全面到位,提出的意見很有針對性,對提升我省碳排放管理工作能力具有很強的指導和借鑒意義。經綜合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統計局、省林業局的會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全省碳排放管理工作情況
(一)省級層面
一是推動建立碳排放統計數據基礎。我省全程參與國家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案研究制定工作,為推動全國碳核算工作實踐作出浙江貢獻。積極承擔石油化工企業原材料用能固碳率測算方法研究、省級地區分行業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工業生產過程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研究、國際航空燃料艙能源消費統計方法研究等四項國家
試點任務,為國家方案制定統計核算方法提供參考。開展設區市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研究,優化全社會能耗核算方法,為制定浙江省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奠定基礎。制定《浙江省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聚焦能源活動、工業生產、農業、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理等5大領域,常態化開展省、市、縣三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
二是不斷強化
碳市場法律規章建設。去年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在條例中設立
碳減排專章,明確了環境主管部門、企業在
碳交易工作中的權責,還對核查機構、
碳資產管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弄虛作假作出了具體的處罰規定。同時,在全國率先印發《浙江省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核查管理辦法》,規范核查機構核查行為,并對核查機構實行環境信用評級,評級結果在浙江省企業
環境信用評價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更新并對外公開。
三是積極探索碳普惠交易機制。支持開展嘉興市碳普惠、麗水市碳普惠、安吉縣竹林
碳匯、椒江區海洋藍碳等交易試點建設。為保障亞運
碳中和工作,根據《大型活動
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要求,省雙碳辦印發《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動(會議)碳中和的碳普惠減排量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規范省級碳普惠減排量審核、備案和注銷流程。開發上線浙江省碳普惠減排量登記備案系統。推動浙江省碳普惠項目開發,目前已經完成35個浙林
碳匯碳普惠減排項目備案,備案碳普惠減排量464560.4噸,固體廢物的材料回收及循環利用
方法學已經完成備案工作。
四是完善能耗雙控制度。我省堅決貫徹落實《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十四五”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實施方案》相關文件精神,在確保完成“十四五”單位GDP能耗降低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合理統籌安排能耗雙控年度目標,用足用好國家政策,堅持有保有壓,全力保障高質量重大項目用能。根據國家能源雙控政策調整情況,能耗消費總量作為引導性目標,能耗強度降低率作為約束性指標,不會限制優質高質量項目上馬。對于新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噸標準煤/萬元的項目,在其項目所在地確保可完成能耗雙控目標的前提下開放節能審查的“
綠色通道”予以審批通過,對于高于0.52噸標準煤/萬元的項目,則嚴格落實用能的減量等量替代、用能權交易等政策。
(二)企業層面
一是扎實推進企業
碳報告工作。于2016年啟動企業
碳報告編制工作,通過連續多年碳報告報送以及核復查,企業碳排放數據統計管理體系逐步建立完善,碳報告規范性不斷加強。2014年搭建浙江省氣候變化研究交流
平臺,探索建立企業碳報告在線管理系統支撐我省企業碳報告工作,實現企業碳排放報告填報-送審-核查-復查-終審的全過程在線閉環管理,現已涵蓋2016-2021各年度全省2000余家企業碳排放數據。去年,根據全國碳市場工作需求和我省數字化改革要求,增加現場核查“全程管”、分區域分行業統計分析、數據異常提醒、在線抽查評估等模塊應用,其中現場核查“全程管”應用通過核查人員
開戶身份校驗、現場定位打卡、人臉認證等功能,杜絕了核查機構工作外包、核查人員不到現場等問題。
二是強化企業碳報告數據質量監管。企業碳報告數據質量是碳市場公平交易的重要基礎,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對納入碳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開展日常監督與執法,重點就煤炭采樣、制樣、送樣、化驗、存樣等環節加強細化監管,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切實保障碳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在嘉興市煤樣一鏈管應用的基礎上,開發了普適性更強、操作更簡便的省級一鏈管應用,能夠滿足燃煤、燃氣發電企業,以及入爐煤、入廠煤檢測企業的填報需求,目前正在杭州、寧波、湖州和衢州四市試點應用。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進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根據全國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會議有關部署加快制定設區市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為推進設區市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提供制度依據。利用數字化手段推進“十四五”碳排放數據核算工作,迭代升級碳排放智能統計核算平臺,豐富完善“一鍵核算”功能,形成客觀準確的碳排放結果。
二是推進碳普惠交易市場建設。指導嘉興市、麗水市碳普惠和安吉縣竹林碳匯、椒江區海洋藍碳等交易試點建設,推進林業碳匯等產品的開發、核證及交易。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完善全省碳普惠交易市場制度體系建設,加快啟動全省碳普惠交易市場。
三是統籌重大項目用能保障和能效提升。繼續爭取國家支持,全力爭取國家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試點。開展市域能耗統籌試點,全面落實跨年度、跨市域統籌使用“十四五”能耗指標政策,開展能源要素市域統籌創新試點。全面落實既定政策,對含有原料用能的新上制造業重大項目,按照扣除原料用能后的能耗總量開展節能審查;對年度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可用于平衡重大項目用能需求。
四是加強碳報告數據監管和應用。積極參與全國統一碳市場建設,以數字化手段強化碳報告數據質量監管,全省推廣應用煤樣“一鏈管”、核查“全程管”。拓展企業碳排放報告數據應用,為行業碳排放控制、綠色金融政策實施、產品
碳標簽認證等工作提供數據基礎
感謝您對我省碳排放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再提寶貴意見建議。
聯 系 人: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俞鵬
聯系電話:0571-28172886 傳 真:0571-28869121
郵 編:310012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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