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
碳市場是中國實現
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在此背景下,第二產業,尤其是制造業產業鏈上各個環節的企業,都面臨著較大的
綠色轉型壓力,
綠色融資需求旺盛。要利用云南以及周邊國家的生態資源優勢,建立南亞東南亞區域性國際化
碳市場,積極將生態資源轉化為發展動能。
生態系統是吸收溫室氣體、解決氣候變化難題的重要途徑。從“碳”的角度出發,“綠水青山”被賦予了不同的價值與意義。在全球減排框架下,依托優勢的生態資源,尤其是云南以及周邊國家豐富的森林資源、水資源和濕地資源等,建好“碳庫”、用好“碳庫”,構建“
碳匯富民”新機制,是云南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雙碳”背景下,已有許多省份開啟了
碳匯、用能權、生態產品等市場交易機制創新探索。基于《巴黎協定》,尤其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COP26)實施細則,從參與清潔發展機制(
CDM)國際
碳交易起步,海南省已率先利用海洋資源優勢啟動國際
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建設。雖然目前國際上還未建立統一的
碳交易市場,但已基本建立起以
碳減排和碳匯為商品的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體系(ETS)。由于在區域性市場中,交易商品、合同結構、交易規則以及交易程序各不相同,這為推進南亞東南亞區域性國際化碳市場建設,賦予了極具競爭力的比較優勢和資源稟賦,落實到具體工作中,云南仍需從多方面發力。
以森林、水、濕地等資源的碳匯統計定量為重點,探索南亞東南亞一體化碳排放權交易途徑。基于南亞東南亞一體化共贏發展訴求和碳匯資源共識,引領制定森林、水、濕地等主要資源的碳匯統計標準,嘗試將森林資源、水資源、濕地資源、土地資源等碳匯按比例納入碳排放權交易之中,促成石化、建材、鋼鐵、造紙、電力、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通過購買碳匯抵消企業的碳減排額度。同時,牽頭搭建南亞東南亞一體化碳排放權交易
平臺,通過區域內碳交易優先權,鼓勵區域內生態環境優越地區積極出售碳匯,從而有效推進經濟較為落后地區的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打造具有全新時代含義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發展新模式,讓生態文明價值轉化為支撐共同富裕的現實財富。
抓住國內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
CCER市場)即將重啟機遇,探索建立面向南亞東南亞的碳交易市場示范。根據碳達峰碳中和的總體目標要求,在做好頂層制度設計、確保數據真實準確、維護市場公平有效的基礎上,按照
CCER市場原則,建立省級碳匯項目庫,爭取國家相關政策和項目向云南傾斜,并通過金融激勵等手段,不斷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機制,引導相關企業利用市場化工具主動降低碳排放。同時,激發CCER市場活力,探索構建縣、鄉、村三級碳匯資源專業合作社,以推動村級碳集體經濟為重點,以促進綠色發展賦能增效為指向,探索一條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的新型綠色發展之路。
支持碳匯標準研發專業團隊建設,探索構建南亞東南亞區域性碳匯收儲交易體系。支持區域各國高校、科研院所與碳匯資源項目方合作,共同建立碳匯標準研發團隊,針對不同的碳匯資源,建立碳通量觀測系統、研發碳增匯技術、開發經營碳匯項目,打造提質增匯與增收相結合的發展格局。并在RCEP合作框架下,創立南亞東南亞一體化碳匯收儲交易模式,積極爭取碳匯收儲交易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吸引相關人員和機構自主開發碳匯資源并自愿將碳匯資源入股專業合作社。通過科學培育和產品固碳,持續產生碳匯,打通碳匯從生產到收儲以至交易的渠道,實現碳匯的“可度量、可抵押、可交易、可變現”。
基于“大循環、雙循環”產能布局,構建南亞東南亞區域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配合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大循環、雙循環”產能布局,組織編制《云南省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標,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健全生態系統碳匯政策體系,探索建立森林、水、濕地等優勢碳匯資源的綜合利用發展路徑。加大宣傳力度,鼓勵個人和企業購買碳匯,推進個體碳中和,推進CCER項目參與
履約,擴大碳匯減排量需求,形成碳匯交易促進生態文明新機制。同時,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碳匯生產經營,加快碳匯價值轉化,努力爭取南亞東南亞區域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落地云南。
(作者分別系昆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副研究員、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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