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企業的履約建議
在2021、2022年疫情影響及能源保供困難的大背景下,《配額分配方案》的及時發布為重點排放行業,特別是發電行業送上了一劑強心針。通過新增靈活的履約機制,為緩解發電行業履約負擔提供政策支持,幫助企業紓困。然而,新政策能否有效緩解企業的履約壓力,還需要企業基于自身履約能力進行研判并制定有效的履約策略。
雖然《配額分配方案》推出以“借碳”為代表的減輕企業負擔的措施,但對企業而言并非一勞永逸之策。“借碳”并未減輕企業的履約責任,同時還存在一定的門檻。即使預支2023年度配額的機制比起原有方案相對靈活,但企業只是向下一年的自己“借碳”,而無法得到外援;“借碳”只針對配額缺口率達到10%以上的企業,且只能預支配額缺口量的50%,因此,并不是所有重點排放企業都具備“借碳”資格。該措施可以在短期內緩解煤電企業的配額履約壓力,長期來看,還可以從一定程度上解決第一履約期配額供應過剩的問題。
針對第二履約周期有可能出現配額缺口問題,企業可能需要用第一履約周期盈余的配額來進行交易和履約。如果第一履約期的過剩配額能等量結轉,第二履約期的配額供需緊張的情況就可以得到緩解。不過,實際的交易情況還取決于配額盈余企業是否會惜售。預計2023年隨著配額的收緊,配額買方需求將會增加,并消耗部分第一履約期的配額存量,或將支撐全國碳價呈穩中趨漲
走勢,根據以往經驗,全國碳市場2023年的配額交易價格還會有一定的上漲空間。
此外,《配額分配方案》證實了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抵銷配額清繳相關工作的重啟,還會帶動林業
碳匯、甲烷利用、垃圾焚燒企業直接受益,但近期
CCER能從多大程度上用于履約仍是未知數。據生態環境部統計,CCER暫停簽發的6年來,存量CCER僅5000余萬噸,且在第一個履約周期清繳中已消耗3273萬噸,僅剩1000余萬噸無法滿足第二個履約周期清繳需求。第二履約期里CCER該如何使用尚無定論,該方案如何與CCER政策相互協同尚待觀察。
建議企業根據《配額方案》中的相應內容對自身第二履約期的配額盈缺情況進行測算與評估,以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借碳”條件。積極統計匯總配額盈缺相關數據,持續跟蹤碳市場政策動向,根據新出臺的配額結轉規定,從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制定第二履約期履約及交易策略,合理利用配額,做到可持續履約。
我們將持續跟蹤全國碳市場履約機制政策制定的最新進展,并發布相關的深度觀察及解讀文章。中創碳投作為雙碳領域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商,能夠幫助控排企業有效應對碳市場,提供控排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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