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2 月 26 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發布四川省首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體系地方標準《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規范》(DB51/T 2987-2022),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實施。該標準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歸口和解釋,由四川省環境政策研究與規劃院會同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中環聯合(
北京)認證中心、四川發展環境科學技術研究院、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有限公司、四川聯合
環境交易所歷時兩年多研究編制。該標準旨在引導四川企業規范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活動,提高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統計、核算報告、資產管理和信息披露能力,增強企業整體
碳資產管理能力,主動適應和積極參與
碳排放權交易,助推實現低碳高質量發展。該標準規定了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管理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職責權限、監測與報告、
碳排放配額管理、
碳信用開發與消納、信息披露、能力建設和評價改進方面的技術要求,具有系統性、科學性和引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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