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碳職業能力人才培養項目介紹
“雙碳” 即碳達峰與
碳中和的簡稱。2020年9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宣布,中國力爭2030年前二氧化
碳排放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目標。2021年3月18日,人社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發布18項新職業,“
碳排放管理員”被列入國家職業序列。
為了培養雙碳工作緊缺的技能性人才、助推我國各大行業碳中和進程,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鄭重推出“雙碳職業能力人才培養項目”。本項目由工信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組織考試、頒發證書。現設“碳排放管理技術、
碳資產管理應用、碳監測管理技術、
碳交易管理咨詢”4個專業,每個專業分初級、中級和高級。學員完成學習、參加統一考試后,合格者將納入“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技能人才數據庫”,可在官網查詢。
Ø 碳排放管理人才是指從事企事業單位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統計核算、核查、交易、咨詢等工作專業技術人員。
Ø 碳交易管理人才是指按照《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 等文件規定,以及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的相關規則,制定企事業單位碳排放交易方案,進行企事業單位碳排放權的購買、出售、抵押等各項操作的專業人員。
Ø 碳資產管理人才是指為碳資產的所有者實現碳資產的增值保值管理,并幫助企業運營全程的碳資產綜合管理業務, 包括
碳資產開發、
碳盤查、碳審計碳資產計量、 碳資產評估以及低碳品牌建設等的專業人員。
Ø 碳監測管理技術人才是能夠系統了解碳排放相關理論知識,能制定碳排放監測計劃,建立監測體系,開展監測活動,編制和報送監測報告,配合碳排放統計核算、核查等工作,為制定科學的碳排放管理策略提供依據。
二、“碳排放管理師”課程主要內容
本培訓課程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初級、中級、高級,各級別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對高級別的要求涵蓋了對低級別的要求。主要學習內容以下:
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要點(1)-核算方法及核算邊界確定
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要點(2)-排放源識別及活動數據收集
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要點(3)-排放量計算
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要點(4)-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及排放報告
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解讀-基于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發電設施]
碳排放核算與報告解讀-基于溫室氣體議定書
碳排放權交易要點解讀(1)-背景及歐美碳交易簡介
碳排放權交易要點解讀(2)-新西蘭及日韓碳交易簡介
碳排放權交易要點解讀(3)-國內碳交易簡介
我國碳交易政策法規解讀(1)-《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
我國碳交易政策法規解讀(2)-《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
我國碳交易政策法規解讀(4)-《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
我國碳交易政策法規解讀(5)-《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
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1)-2019-2020全國方案(發電行業)
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2)-2021年度廣東省方案
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項目(
CCER)開發(1)-背景及開發流程
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項目(CCER)開發(2)-審定與核證機構備案資質要求及審定程序
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項目(CCER)開發(3)-審定要求
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項目(CCER)開發(4)-核證程序及核證要求
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項目(CCER)開發(5)-核證要求及審定與核證報告格式
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項目(CCER)開發(6)-林業
碳匯開發流程及林業
碳匯項目審定和核證指南
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項目(CCER)開發(7)-林業碳匯項目審定和核證指南
三、培養對象
1、2013-2018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發電行業/自備電廠碳排放管理人員;
2、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等納入碳排放管控行業相關單位能源管理人員;
3、各相關交易所從事碳交易綜合業務、自營業務以及經紀服務類業務的會員單位從業人員;
4、環評、環境監測、檢測、咨詢、運維等第三方服務機構有意愿從事碳排放管理行業人員;
5、從事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核查的咨詢服務機構、第三方審核機構、
節能服務公司相關人員;
6、各級地方政府、國家低碳
試點省市、園區、社區,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工作人員;
7、其他有意愿學習碳排放管理知識與技能以及準備從事碳排放管理工作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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