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威海市政府就《威海市“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征求意見,文件提出鼓勵大型企業制定二氧化
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實施
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開展降碳創新行動。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和考核監督。開展低碳城市、
低碳社區試點和近零
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建設。
鼓勵企業開展
碳資產管理,積極開發海洋、林業、濕地等
碳匯自愿減排項目。培育
碳交易咨詢、
碳資產管理、
碳金融服務等
碳交易服務機構,推動
碳市場服務業有序發展。積極推動海洋
碳匯納入國家
碳市場交易,探索開展藍碳市場交易試點。開展林業碳匯收益權質押貸款,積極推進威海林業碳匯項目進入碳匯交易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全市碳匯林業建設。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國家、山東省關于應對氣候變化的決策部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
綠色低碳轉型,提高氣候風險防范和抵御能力,根據《山東省“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威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威海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了《威海市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
二、主要目標
充分認識強化適應氣候變化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與途徑,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到2025年,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系統碳匯明顯增加。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預報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持續增強,氣候治理能力有效增強,初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與生態環境保護相融合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新局面,形成分管合力。
三、主要內容
一是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發展清潔低碳能源,控制工業、交通、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強化生態系統固碳增匯。
二是主動適應氣候變化。提升自然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強化經濟社會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預報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
三是實施試點示范工程。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低碳試點建設,積極開展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實施重點領域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四是提高氣候治理能力。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核算體系,做好碳交易管理,推進碳資產管理和開發,充分發揮綠色金融作用,加強科技創新和技術應用,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四、實施保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在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強化配合,形成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強大合力;二是強化資金支持,切實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推動和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創新;三是引導全民參與,開展適應氣候變化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應對氣候變化進校園,開展公共機構綠色節約行動,引導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四是實施監督評估,各成員單位每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全體
會議,2023年、2025年年底,分別對規劃執
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
威海市“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
(征求意見稿)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山東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五年;是我市開創“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設新局面,爭當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排頭兵的五年。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國家、山東省關于應對氣候變化的決策部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提高氣候風險防范和抵御能力,根據《山東省“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威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威海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本規劃。
一、開啟應對氣候變化新征程
(一)氣候變化影響顯著
20世紀70年代以來,威海市增溫顯著。1961至2020年,威海市年平均氣溫升溫速率達0.26℃/10年,明顯高于同期全球陸地增溫速率。2011-2020年是威海市有氣象記錄以來最暖的10年,降水呈減少趨勢。預計到本世紀中期,氣候系統的變暖仍將持續,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安全造成的風險將日益增加。
(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十三五”期間,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和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抓手,實施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取得積極成效。
溫室氣體減排成效顯著。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較2015年降低29.38%。煤炭壓減超額完成省定目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較2015年下降24.8%。全市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總體呈下降趨勢,煤炭消費占比較2015年下降4.5個百分點。
清潔能源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由17.8%優化到19.2%。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占比達到33%。
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不斷提高。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全市淘汰電爐124臺,關閉退出化工企業57家。既有建筑全部完成節能改造,改造節能建筑超過4200萬平方米。交通結構進一步優化,2020年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5281輛,全市
新能源車輛總數達到4535輛,是2015年的3.2倍。持續開展桃威鐵路電氣化改造工程,2017—2020年共完成鐵路貨運量287萬噸。積極引導港口岸電工程的實施,為石島新港12—18號2萬噸—5萬噸級泊位提供岸電保障。
災害預警能力不斷增強。氣象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涵蓋地基、空基、天基的綜合氣象探測站網進一步織密。建成全國首個智能海洋氣象預警系統和威海市縣氣象服務一體化業務
平臺,實現預報預警信息的快速制作與發布,利用石島海洋廣播電臺打造海上預警無縫覆蓋的“平安海區”。信息共享合作、氣象災害聯合防御制不斷優化,防災減災體系日趨完善,氣象保障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
生態建設協同推進。實施“綠滿威海·四季多彩”國土綠化行動,統籌推進沿海防護林基干林帶建設、荒山生態綠化、水系生態綠化、綠色通道建設、城鎮村綠化美化等“六林工程”建設,“十三五”期間共完成植樹造林32.69萬畝。加強河道綠線保護與水生態修復,完成30項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三)應對氣候變化開啟新征程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作出了力爭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在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被擺在更加優先的位置,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內在要求,是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
“十四五”期間,面對應對氣候變化新形勢新任務,我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還存在認識不足、手段措施不足等困難。必須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實施二氧化碳達峰行動,重點控制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主動適應氣候變化,提升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實施試點示范工程,助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設。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決落實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為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主動適應,預防為主。充分認識強化適應氣候變化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動投入、積極作為,堅持預防為主,不斷增強氣候適應能力,提升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氣候韌性,努力防范和化解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和風險。
系統推進,重點突破。堅持全局謀劃,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與途徑,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聚焦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重點領域,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聯動共治,協同增效。強化協調聯動和資源共享,強化信息互通和交流互鑒,推動多主體參與,形成適應氣候變化工作合力。協同控制溫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協同推進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修復等工作,支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碳達峰行動。
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基于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的科學評估,采取合理有效的本地化適應舉措。發展低碳產業,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管理模式創新,推進低碳、近零碳和氣候投融資等試點建設,探索綠色低碳發展新路徑。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系統碳匯明顯增加。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預報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持續增強,氣候治理能力有效增強,初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與生態環境保護相融合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新局面,形成分管合力。
展望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消費的依賴進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清潔能源成為能源供應主體,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
威海市“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主要指標
三、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一)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科學編制我市碳排放達峰工作方案,明確全市和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鼓勵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領域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專項行動方案,推動建材、化工、電力等重點行業按照國家、省部署按期實現達峰。鼓勵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等重點產業平臺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率先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鼓勵大型企業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實施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開展降碳創新行動。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和考核監督。開展低碳城市、低碳社區試點和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建設。
(二)發展清潔低碳能源
持續優化能源結構。提高清潔能源生產和利用比重,全面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實現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全省領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5%以上,煤炭消費占比降至50%以下。
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有序推進低質低效煤電退出。多措并舉、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減少非發電用煤比例,重點削減中小型燃煤鍋爐、工業爐窯、民用散煤與農業用煤。
發展清潔低碳能源。大力推動核、風、光、水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元發展。依托國家級重大項目,加快推進核能綜合利用,推進華能石島灣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并網發電。實施風從海上來行動,加速推動海上風電發展,支持乳山市打造海上風電基地。推進和規范分布式光伏開發,因地制宜發展集中式光伏。推動新一代海洋能利用技術研發應用。加快推進氫能發展,適時建設加氫站點。多措并舉提升電網清潔能源消納能力。到2025年,全市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到75%以上。
實施清潔供暖替代。加快替代中心城區、文登區、榮成市區域內小型熱電廠機組和部分南海新區燃煤鍋爐。支持有條件的區市適時啟動核能供熱工程。探索發展地熱能供暖。
推進能源設施建設。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著力建設靈活電源、打造精致電網、提升負荷側響應、發展新型儲能,推進文登抽水蓄能電站建成并網發電。
(三)控制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
堅決淘汰低效落后產能。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推動“淘汰類”生產工藝和產品退出。加快淘汰煤電、水泥、輪胎、化工等重點行業低效落后產能,進一步嚴格落實環保、安全、技術、能耗、效益標準,制定具體措施,分類組織實施再生橡膠、廢舊塑料再生、磚瓦、石灰、石膏等行業轉移、壓減、整合、關停任務,推動低效落后產能退出。
嚴格控制項目準入。嚴格審查涉“兩高”行業的有關綜合性規劃和工業、能源等專項規劃環評,以“兩高”行業為主導產業的園區規劃環評應增加碳排放情況與減排潛力分析。建立“兩高”項目存量、在建、擬建三張清單,加快分類處置。嚴把“兩高”項目環評審批關,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個減量替代”。建立碳排放指標管理臺賬,實施動態調整。新建“兩高”項目應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已建成投產項目要加大改造升級力度,確保單位產品物耗、能耗、水耗等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依據國家、省相關政策,對煤電、水泥、輪胎、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要求,確保產能總量只減不增。嚴禁新增或外地轉入水泥熟料、粉磨產能。對水泥、化工等重點行業,按省相關要求探索開展重點行業碳強度分類管理。
提高工業低碳水平。提高鑄造、化工、磚瓦、玻璃、制革、印染等行業園區集聚水平,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推動園區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等。2025年底前,生態工業園區比例力爭達到工業園區的50%以上。加強項目建設和產品設計階段清潔生產。在電力、水泥、煤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低碳化改造工程,積極采用先進低碳技術。開展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資源效率對標提升行動。
推進建材行業原料替代。推廣水泥原料替代技術,鼓勵利用轉爐渣等非碳酸鹽工業固體廢物作為原輔料生產水泥。通過固體廢物協同處置減少煤炭消耗。
推動化工行業能源替代和工藝升級。鼓勵以電力等清潔能源替代煤炭,多措并舉減煤降碳。深入推進化工園區循環化改造,大力推進清潔生產,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2025年年底前,化工行業單位能耗銷售收入提高到3萬元/噸標準煤。
(四)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
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加快發展鐵路、水運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航空、航海、公路運輸低碳發展,推進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等鐵路專用線建設。發展低碳物流,支持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深入實施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發展高鐵快運等鐵路快捷貨運產品。加快車用充電樁、加氫站布局,在交通樞紐、批發市場、快遞轉運中心、物流園區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制定營運車輛和船舶的低碳比例。2025年底前,營運車輛和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分別下降4%、3.5%。
推動運輸設備升級。積極擴大電力、氫能等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除保留必要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車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占比100%,引導巡游出租車經營者選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型。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和國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廣電力、氫燃料動力重型貨運車輛。加快淘汰老舊運輸船舶,發展電動動力船舶。
(五)控制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
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行
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建材。以公共建筑為重點,積極發展星級
綠色建筑。積極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2025年底前,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筑面積比例達40%以上,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100%。
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強化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低碳運營管理。2025年底前,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下降5%和6%以上。逐步開展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
專欄1:二氧化碳排放控制重點工程
綠色化改造工程:(1)電力、水泥、煤化工等行業低碳化改造工程。(2)化工園區循環化改造。(3)現役機組改造工程。(4)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5)生態工業園區建設項目。
清潔能源工程:(1)“國和一號”示范工程。(2)榮成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3)文登抽水蓄能電站建設。
低碳交通工程:(1)鐵路專用線建設。(2)多式聯運示范工程。(3)充電基礎設施。(4)港口岸電。
低碳建筑項目:(1)綠色建筑。(2)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3)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
(六)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控制工業生產過程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落實《基加利修正案》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對氫氟碳化物排放控制力度,繼續推動三氟甲烷(HFC-23)的銷毀工作。積極推廣增溫潛勢值較低的氫氟碳化物制冷劑替代產品生產和使用。推動硝酸、己二酸行業改進生產工藝,加強化工尾氣收集和處理,顯著減少氧化亞氮和含氟氣體產生。加強六氟化硫的回收和利用,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禁止摻燒垃圾、工業固廢。
控制農業活動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加快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應用,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選育綠色優質品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有效控制農田甲烷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
控制廢棄物處理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推行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相銜接的收轉運體系。推進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殘渣無害化處理后制作肥料。加強造紙、化工、食品等行業污水處理以及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加強含氟氣體產品處置過程中相應氣體排放控制和轉化、回收、再生利用、銷毀處置。
(七)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污染防治統籌融合、協同增效,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制定工業、農業溫室氣體和污染減排協同控制方案,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加強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
(八)強化生態系統固碳增匯
引領發展海洋碳匯。穩定經濟固碳品種養殖規模,實施海洋牧場、海水養殖生態增匯,發揮漁業碳匯功能。開展濱海濕地固碳增匯行動,推進鹽沼生態系統修復,增加海草床面積、海草覆蓋度,提高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有序推進藍碳經濟發展,積極策劃漁業碳匯、海草床碳匯等海洋碳匯項目。
積極發展林業碳匯。“持續推動“綠滿威海·四季多彩”國土綠化行動,重點推進偉德山、里口山、昆崳山、正棋山和海岸林帶等“四山一帶”重點區域植被恢復提升。加強森林資源培育,推進退化林修復、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撫育,切實提高林分質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態防護功能,穩固森林固碳能力。全面加強林業資源管理,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和災害防控,減少森林碳排放。
增強和修復農田、濕地碳匯。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加強土壤改良、退化防治與修復,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提升生態農業碳匯。強化濕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監管,合理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范圍,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持續推進濱海、河口等濕地保護和修復,堅持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實施濕地恢復與綜合治理工程,穩定并增強濕地固碳能力。
專欄2:碳匯重點工程
海洋碳匯項目:(1)海帶、裙帶菜、牡蠣等養殖項目。(2)海草床碳匯項目。
林業碳匯項目:(1)森林撫育項目。(2)退化林修復項目。(3)低效林改造項目。
四、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一)提升自然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優化水資源調配和管理。加強重點水源工程和城市供水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區域水網互聯互通。加強供水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加強非常規水利用。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嚴格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強水資源優化配置和統一調配管理。落實國家節水行動,科學制定用水定額并動態調整,提高供水韌性和應對極端干旱能力。完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水文實驗站和地下水測井組成的水文監測網,建立水資源、旱澇災害監測及預報預警體系。
提高陸地生態系統穩定性。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的保護與監管,構筑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整合優化各類自然保護地,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以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持續推進自然保護地“綠盾”專項行動,嚴厲查處和遏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推進生態脆弱河流和重點湖泊生態修復。堅持用養結合,合理降低開發利用強度,保護并有效恢復自然生態承載能力,全面提升自然生態服務功能,實現資源永續利用。完善飲用水源地安全評估制度,強化飲用水源應急管理,規范地下水開發利用行為,保障非常時期用水和應急供水。實施以小流域為單元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科學規范、因害設防建設農田防護林。實施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全面提高公益林管護水平。通過禁止、休憩、恢復、循環等綜合措施,對生態過載的河湖實施治理與修復,保障河湖生態用水,退還河湖生態空間,保護和合理利用河湖水生生物資源,建立健全河湖休養生息的長效機制。
穩定改善海洋與海岸帶生態系統。強化沿海重大工程除險加固措施,加強防災減災硬件建設,增強海岸帶綜合防護體系韌性。全面推行灣長制,實施“藍色海灣”整治行動。修復重點區域海灣受損海洋生態系統,嚴格限制填海連島。開展海藻場養護培育工程。實施退圍還灘、退養還濕工程,強化岸線岸灘修復、濱海濕地修復。加強海洋自然公園、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實施海洋生態補償。
專欄3:自然生態系統提升重點工程
陸地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推進昆崳山等破損山體修復與保護。(2)推進采金尾礦整治修復。(3)推進實施榮成市關停礦山綜合治理項目。
河湖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文登區青龍河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2)榮成市管水庫綠化工程。(3)南海新區全域水生態修復與治理工程。
海岸帶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實施“南紅北柳”濕地修復工程,推進沿海灘涂以及桑溝灣、雙島灣、乳山河口、黃壘河口、母豬河口、青龍河口等近岸濕地的治理與修復。(2)重點對雙島灣沿岸、威海北海旅游度假區沿岸、榮成好運角度假區沿岸、桑溝灣沿岸、威海南海新區和乳山銀灘砂質岸段等海域海岸線進行生態化整治修復,推動近岸海域沙灘養護、還灘還海,恢復海域海島海岸自然屬性。(3)實施威海市浪暖口至和尚洞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項目。
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實施受損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2)通過播殖海藻、投放人工魚礁,恢復淺海漁業生物種群,加強對乳山灣貝類和甲殼類,榮成東部沿海海珍品和魚類,環翠區北部沿海海珍品、魚類、藻類等保護利用。
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1)以榮成大天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桑溝灣、雙島灣等海灣為重點推動海藻場或海草床養護培育。
(二)強化經濟社會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強化農業領域氣候韌性。推廣節水灌溉和旱作農業等適應技術,提高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加強糧食與農業生物多樣性保護,培育高光效、耐高溫、抗寒、耐旱、耐鹽堿、抗病蟲害的作物品種,發展氣候適應型作物。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加強耕地保護與質量建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建高標準農田38萬畝,改造提升15萬畝。做好外來入侵生物防控,保護農業生物多樣性。調整畜禽養殖結構,加快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提升生產管理、疫病防控水平。
加強健康與公共衛生適應能力建設。完善與人體健康相關的監測預警網絡和公共信息服務系統,重點加強對極端天氣敏感脆弱人群的專項信息服務。增強醫療衛生系統氣候韌性,加強氣候敏感疾病的監測預警及應急救治能力。提高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公共衛生應急準備和應對能力,有效預防和減輕極端氣候事件對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適時開展氣候變化健康風險評估。
提升基礎設施氣候適應能力。提高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的抗風險能力及災害恢復力。持續實施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加強交通運輸設施安全運行氣候風險評估,提高應對極端氣候事件的能力。加快構建以河道、水庫、湖泊和蓄滯洪區為架構的高標準防洪減災工程體系。加強對威海港港口、沿海海區、船舶航線等的氣象服務。
提高城市氣候防護能力。加強城市氣候變化風險評估,編制城市氣候風險地圖。加強區域氣候可行性論證評估。充分考慮氣候承載力,調整優化城市功能布局,持續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增強城市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積極應對城市內澇,加強城市防洪排澇體系建設。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開展城市基礎設施風險排查,加強老舊樓宇、農村危房等承災體危險源監控治理。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行。提高給排水、電力、燃氣、供暖、交通、通訊等生命線系統的抗風險能力及災害恢復力。
(三)加強預報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
推進重點行業和領域氣候變化影響及風險評估。積極開展氣候變化對城市生命線系統及重大工程的影響評估。將氣候變化風險防控作為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決策基礎。開展氣候變化對水資源、農業、海岸帶、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的影響、災害及風險的分析與評估。
加強極端天氣事件預報預警。健全災害監測預警機制,提升極端天氣精細化預報水平,充分利用海洋氣象預警系統和威海市縣氣象服務一體化業務平臺,推進預報預警信息的共享共用和有效傳遞。建設海洋大數據中心,優化海洋環境監測網絡。完善海洋觀測網絡,加強海洋綠潮、風暴潮、海浪及海嘯等海洋災害的預報預警。完善區域海洋災害風險源信息系統及應急監測數據庫。
加強風險防范和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應對極端氣候事件的應急預案和配套制度,健全應急聯動和社會響應體系,提高救援響應速度、應急救援覆蓋率等應急管理水平,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中心建設,增強極端氣候事件的應對能力。強化公眾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加強重點行業防災減災與適應技術培訓。
五、實施試點示范工程
(一)深化低碳試點示范
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低碳試點建設。開展低碳城市、低碳社區試點。發揮重點領域國有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實施清潔能源發展示范工程,積極開展大規模儲能、氫能生產與綜合利用、智能電網技術、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綠色、低碳技術示范試點。重點用能單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推進節能降碳。推動煤電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快半島南海域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融合發展示范項目建設,探索集約節約用海新模式。針對重要外貿產品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
碳足跡追蹤體系。
(二)推動建設近零碳排放試點和工程
積極開展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率先開展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和技術創新,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建筑、消費、生態等領域的碳中和技術產品綜合集成應用。優先支持條件成熟的近零碳排放試點打造碳中和先行區。開展大型活動碳中和建設,研究制定大型活動碳中和推廣方案。
實施重點領域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加大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比例,加大建筑施工全過程低碳化管理,加快推進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推廣智能交通和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開展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零碳排放車輛示范應用工程,拓展中重型、中遠途商用車應用場景。開展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應用。優化充換電站布局,開展加氫站規劃布局建設。
(三)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
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完善氣候融資配套政策體系,探索運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手段,創新激勵約束機制推動企業減排,發揮碳排放標準預期引領和倒逼促進作用,做好氣候項目的儲備。積極探索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和氣候投融資手段支持試點建設的創新模式。
六、提高氣候治理能力
(一)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核算體系
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制度。在環境統計工作中協同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調查。推動建立常態化的應對氣候變化基礎數據獲取渠道和部門會商機制,加強與能源消費統計工作的協調,提高數據時效性。在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中進一步擴展應對氣候變化內容。按照國家重點行業企業和設施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技術規范,擴大核算和報告覆蓋范圍。
持續推進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建立高分辨率溫室氣體清單,探索開展二氧化碳排放反演研究。加強溫室氣體清單質量管理,做好與省級清單的數據銜接校核。充分利用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成果,為科學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政策和做好
履約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提升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核算水平。提升溫室氣體核算智能化水平,強化經濟社會活動數據、高分辨率土地利用數據等多源大數據應用。
探索開展碳排放監測。建立溫室氣體觀測站,探索城市大氣溫室氣體監測,選取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依托現有在線監測與綜合管理平臺,開展碳排放監測試點,積極探索碳排放監測對企業碳排放核查的輔助作用,進一步為碳排放的科學精準管理提供科技支撐。
加強生態系統碳匯監測和評估。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探索建立威海市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完善森林碳庫現狀及動態數據庫。開展濕地、海洋、土壤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開展濱海濕地、海洋微生物、海水養殖等典型生態系統碳匯儲量監測評估,建立藍碳數據庫。
(二)健全市場調節機制
做好碳交易管理。配合省廳做好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分配、履約管理,指導企業做好配額履約和清繳。推動重點企業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常態化,引導企業逐步建立碳排放管理體系,切實提高數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督導企業做好元素碳檢測等工作,進一步夯實數據基礎。按照國家、省部署,積極做好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紙、民航等重點排放行業納入碳市場的相關工作。
推進碳資產管理和開發。鼓勵企業開展碳資產管理,積極開發海洋、林業、濕地等碳匯自愿減排項目。培育碳交易咨詢、碳資產管理、碳金融服務等碳交易服務機構,推動碳市場服務業有序發展。積極推動海洋碳匯納入國家碳市場交易,探索開展藍碳市場交易試點。開展林業碳匯收益權質押貸款,積極推進威海林業碳匯項目進入碳匯交易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全市碳匯林業建設。
充分發揮綠色金融作用。加強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引導和扶持。充分利用碳減排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碳達峰行動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充分發揮綠色信貸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拓展綠色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
(三)加強科技創新和技術應用
開展海洋碳匯基礎研究。依托海洋碳匯院士工作站、海洋負排放研究中心、黃渤海藍碳監測和評估研究中心等平臺,探索開展漁業碳匯、濱海鹽沼濕地碳匯、海洋牧場碳匯等海洋碳匯
方法學研究,加快建立海洋碳匯核算體系。
大力推廣技術成果應用。組織開展一批典型重點領域共性綠色低碳技術應用示范工程,促進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成果轉化。強化低碳零碳建筑、氫能等新型燃料等技術的推廣應用。
(四)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培養應對氣候變化人才。加強應對氣候變化人才隊伍建設,形成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干部隊伍。引進和培養一批能源科技、低碳科技等領域
專家,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的自立自強與占先領跑。利用好現有科技體制機制,推動行業領軍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構建產學研相結合的培養體系。培養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建設綠色低碳前沿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基地。
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將應對氣候變化知識培訓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的重要內容。開展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培訓,提高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加強大中型企業碳排放管理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企業碳排放管理水平。
七、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發揮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作用,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統籌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決策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在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強化配合,形成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資金支持
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
價格等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切實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整合優化現有各類相關專項資金,加大對應對氣候變化的投入。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推動和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創新,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靈活多樣的產品和服務。
(三)引導全民參與
開展適應氣候變化主題宣傳活動,普及適應氣候變化理念,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開展氣候變化和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健康風險的宣傳教育,提升公眾認知水平及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通過學科教育、課外活動、講座研討等方式推動應對氣候變化進校園,普及提升學生應對氣候變化科學知識。開展公共機構綠色節約行動。引導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履行社會責任。
(四)實施監督評估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監督管理,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每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全體會議,督促落實規劃要求,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如期全面完成。2023年、2025年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
(五)深化國際合作
充分發揮對日、對韓橋頭堡優勢,持續深入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鼓勵科研機構聯合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共同探索應對氣候變化新路徑,加強國際人才培養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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