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3年原水電部頒布《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以來,我國深入推進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已近40年。40年來,我國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能源行業作為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先導,得到了高速發展、獲得了長足進步,取得了輝煌成就。發展過程中,電力可靠性管理充分發揮了在電力供應保障中的基礎性作用。《發電設備可靠性、可靠率統計評價暫行辦法(試行)》《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度相繼出臺,在一定時期內較好地規范和推進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平穩健康發展。2022年6月1日,《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國家發展改革委2022年第50號令)施行,這是我國數十年電力可靠性管理智慧的結晶,是對新時代做好電力可靠性管理的又一次升華。新辦法的頒布施行,必將開啟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事業新篇章。
正確認識新形勢下
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的新定位
抓好新形勢下電力可靠性管理重要性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需要
黨中央高瞻遠矚,提出了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
碳中和的目標。要實現“雙碳”目標,將有大規模
新能源裝機并網運行。據有關機構測算,2030年風電及光伏裝機將超過17億千瓦,超過煤電裝機成為系統裝機主體,到2060年前,
新能源發電占比有望超過50%,成為發電量的主體。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發展,間歇性負荷和系統備用容量增加。新能源裝機大規模并網,用戶側日趨復雜的負荷對電網穩定性產生沖擊,對電網穩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對加強電力可靠性管理特別是新能源發電和電力系統可靠性管理提出了挑戰。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要圍繞實現“雙碳”目標,加快構建現代化管理體系。
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是做好電力保供的需要
目前全球性能源危機仍在蔓延,能源供需版圖深刻變革,電力供需形勢依然偏緊。我國經濟發展與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在能源保供、鄉村振興、民生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對電力可靠性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F階段,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電力需求還將保持快速增長。2021年以來,我國疫后經濟重振工業用電負荷增加,在夏、冬兩季疊加空調制冷、制熱負荷等的增長,全國電力負荷需求快速增長,局部地區出現電力供應短缺現象,電力供應保障成為當前電力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電力安全供應,要求電力系統各設備設施保持安全穩定運行。電源側各類電源發電設施設備要保持高可靠性,力求實現各類電站可控在控,各類機組可發可調,努力做到應發盡發、穩發滿發。做好電力設備可靠性管理,對落實電力保供任務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需要
自《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頒布及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推行以來,電力工業發生了巨大變化,電力體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發展,電網結構和運行控制日趨復雜,全國電力系統面臨新的平衡及消納問題。電力可靠性管理作為電力生產運行的重要管理手段,傳統管理手段不能滿足要求,需為電力供應保障提供系統性工作方案。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要及時轉變理念,適應電力體制改革需求,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眾多主體的參與、市場機制的引入,需要進一步加強行業的指導和服務。做好電力可靠性信息統計分析、評價評估和發布工作,加大信息核查力度,構建信息共享渠道,推進可靠性管理同向同頻、高質量發展。
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是企業經營發展的需要
電力可靠性管理是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是確保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是衡量發電企業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是提高電力企業競爭力和保障企業效益的重要舉措。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進一步提高發電設備設施健康運行水平,高效利用好發電資源增發電量,對發電企業至關重要。做好電力生產、增發電量,是發電企業提質增效最重要的措施手段,是企業實現年度業績穩增長、謀發展、促改革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特別是對中央發電企業而言,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促進各類電站產能充分釋放,是企業可持續經營、保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的重要方面。
準確把握新制度下
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的新要求
作為發電企業,要高度關注新可靠性管理辦法以下方面的新變化、新要求。
新辦法回答了可靠性管理“管什么、誰來管理、誰來監管”的問題
一是規范了發、輸、供三個環節電力可靠性管理的定義,明確三個環節可靠性管理的要求和措施,以及可靠性指標在設備選型、運行維護、缺陷管理、電網規劃、城鄉配網建設等方面的指導作用;二是新增電力系統和用戶可靠性管理,形成發、輸、供、用各環節責任主體的工作職責。完善了可靠性數據管理,細化工作分工、質量要求、報送內容、時限要求、數據管理等方面內容;三是明確了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門和電力運行管理部門在各環節的監管工作職責。
新辦法對發電企業可靠性管理做了全面規范
一是要求發電企業要扛牢主體責任,強調電力企業是電力可靠性管理的重要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是電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責任人。規避原《辦法》對企業主體責任要求不夠完整、明確,導致企業理解差異較大,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的問題;二是各類型電源可靠性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對燃煤(燃氣)機組參與深度調峰,水電站水庫優化調度,核電常規島和配套設備全生命周期可靠性管理,以及新能源適應于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規模風光場站的可靠性管理體系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三是對電力企業建立制度、完善機制、構建流程提出了意見,要求進一步發揮可靠性管理對機組運行維護的指導作用。
新辦法進一步明確了信息報送的范圍、時限要求等內容
細化工作分工、質量要求、報送內容、時限要求、數據管理等方面內容。一是就發電設備可靠性信息進一步明確了各類電源報送的容量等級,以及輸變電設備需報送的電壓等級。二是對火力發電月可靠性管理信息、年度可靠性管理和技術分析報告、上一年度可靠性評估和本年預測等的報送時限做了詳細規定。三是提出對企業報送的信息和報告存疑時應當要求作出說明和可開展現場檢查的要求。此外,新辦法新增網絡安全章節,分別從網絡安全管理方針、安全防護制度、各方管理職責等方面對電力企業、電力用戶的網絡系統和有關設備提出了安全管控要求。
穩步落實新階段
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的新任務
新辦法系統性完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革命性重塑電力可靠性管理內容。全方位突破電力可靠性管理理念,標志著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作為發電企業,要全面抓實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全方位開展新辦法宣貫工作
要研究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宣講、培訓活動。進一步提高站位,從貫徹落實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能源強國、推進我國能源
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等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高度,認識抓好新形勢下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新辦法出臺的背景、要著力解決和提升的問題,把握新辦法的深刻內涵、具體要求,把握新辦法圍繞服務社會經濟發展、服務能源安全大局的實質,把握電力可靠性管理促進我國電力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方向,不斷提高抓好電力可靠性管理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修訂相關制度,優化管理流程,為落實好可靠性管理辦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要依據新辦法規定及時修訂內部工作制度和流程,將新辦法的新內容、新要求內嵌、融入企業內部相關管理制度,梳理優化、流程再造,一體推進各項新要求,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對新能源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規模風光場站的可靠性管理體系進行深入研究,對新能源加儲能的電站深入開展可靠性管理進行探索。在新辦法的管理框架內勇于創新、先試先行,在探索與實踐中補短板、強弱項、揚優勢、固基礎,為我國電力可靠性管理貢獻企業方案。
在深化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增強電力保供能力、提高保供成效
2022年迎峰度夏期間,全國用電最大負荷高峰已經突破12億千瓦,全國多地在電力高峰時段出現了不同程度的電力缺口。電力保供的任務繁重、壓力巨大。作為發電企業,要堅決抗牢電力保供主體責任,深化電力可靠性管理,精確調度、精益運行、精心維護、精湛檢修,促進各類電源電站(場)發電設備設施穩定運行,堅決將大面積停電的風險管控住,保持頂峰發電能力,進一步降低棄水、棄風、棄光率,滿足全社會用能需求和廣大人民群眾能用電、用好電的實際需要。促進電力行業整體發展水平和對社會服務質量整體提升。
本文刊載于《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22年07期,作者供職于中國三峽集團安全生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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