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項目上馬在即的緊迫,另一邊卻是環評報告遭遇“擠牙膏”式修改、審批遲遲無法完成的絕望。碰上如此的行政流程,應該是所有企業的“噩夢”。
但在近日,一則來自河北省邯鄲市紀委監委的典型
案例通報,或許能夠為類似慵懶無為、效率低下的行政行為敲響警鐘。
未履行一次性告知被處分
5月9日,邯鄲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曲周縣行政審批局環保城管股原負責人胡啟園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問題便名列其中。
根據通報,2021年7月,曲周縣行政審批局環保城管股窗口開始受理某公司項目環評審批的申報。在接下來近3個月的時間里,工作人員先后7次對該企業提交的環評報告提出修改意見,且在提出修改意見時并沒有一次性告知到位。
“擠牙膏”式的修改,使得資料預審時間一再拉長,項目環評長時間無法完成審批。通報中指出,相關工作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12月,胡啟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記者搜索公開材料發現,曲周縣行政審批局掛牌于2017年5月,負責實施職責范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工作。當年8月,曲周縣將26個部門的192項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至行政審批局,而環評審批便是其中一項。
而在今年3月,為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環境,邯鄲市行政審批局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下簡稱為《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中明確,工作人員因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造成申請人多次往返,產生不良影響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相應處理。
《制度》中同樣對一次性告知進行了明確:申請人進行業務咨詢或辦理審批事項時,應一次性詳細告知其所要辦理或咨詢事項應該提供的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等內容。
“刁難群眾”重則開除黨籍
一次性詳細告知材料、程序、時限等內容,本不該是難事。更何況,一次性告知可以使群眾準備好需要的材料,避免多次往返產生的麻煩,減少人力、物力、時間成本。那為何還要選擇多次提出意見,翻來覆去折騰群眾呢?
原因不外乎兩種:相關工作人員知識掌握不夠,業務不熟練,不能抓到問題核心,導致辦事效率低,抑或是官僚主義作風嚴重,不作為、不干事,進而侵害群眾權益。
但無論是業務知識的缺失,還是官僚作風的體現,這些都是“庸懶散怠”的行為。其本質均是漠視群眾利益,讓群眾碰軟釘子、吃軟刀子,沒有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
如此的不作為、慢作為,群眾最痛恨、最厭惡,也最無奈。導致的結果,是群眾對于當地營商環境的信心被消耗,市場主體活力被抑制,最終受傷害的還是當地經濟社會。
在《制度》制定之前,盡管邯鄲市行政審批局并沒有對一次性告知明確規定,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對類似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有著相應規制: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明確,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正是基于黨紀的要求,邯鄲市行政審批局環保城管股原負責人胡啟園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最終受到紀律的懲戒。
以環評“放管服”推動營商環境優化
當前形勢下,實現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目標,必須要發揮投資關鍵作用、強化環評等保障作用。如此背景下,環評相關工作進一步優化流程、提高效率,以營商環境優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便變得尤為關鍵。
2021年1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表示將自覺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考量,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既守好環保底線,又努力保障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
5月18日,生態環境部召開
會議強調,要持續完善環評審批“三本臺賬”工作機制,指導地方建好重大投資項目環評管理臺賬,落實好服務重大投資項目環評的各項措施。
與此同時,全國各地圍繞地方環評工作實際,創新工作做法,聚焦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推動營商環境優化升級:
5月1日之后,吉林省級環評審批進入“電子證照”時代,項目單位申請省級環評審批,均可以通過手機、電腦網絡進行實時查詢;
重慶高新區生態環境局推出同類項目整體評價,把同類型建設項目“打包”為一份《環境影響報告》,一次審查,一份批復;
江西省吉安市召開環評視頻會議,組織
專家通過“云端”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進行技術評估,形成
專家評審意見。
在全國范圍內有如此眾多的環評工作典范前提下,曲周縣行政審批局仍選擇讓群眾“跑斷腿”“說破嘴”。如此作為,實屬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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