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在“碳”領域最近又有大動作——在全國第一個出臺“兩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
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嚴卡新上“兩高”項目的
碳排放關。根據要求,擬建“兩高”項目的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徑落實替代源,替代源的碳排放量按行業確定1.2或1.5的替代比例。
通俗地講,如果想在山東新上一個碳排放量為1kg的“兩高”項目,前提是得先找到1.2kg或1.5kg的碳排放量退出山東市場。多退少上,長此以往達到越是新上項目碳排放總量越是減少的效果。
今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完善減污降碳激勵約束政策,加快形成
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山東此次推出“兩高”項目實行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是推動能源“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的重要探索,同時也為通過碳排放量倒逼“兩高”行業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了山東方案。
“十三五”時期,我國建立了能耗“雙控”制度,在全國設定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和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在“雙碳”目標指引下,去年以來關于降碳的頂層設計出現在各行業領域,碳排放“雙控”逐步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在考核對象的選擇思路上,碳排放考核對象與能耗“雙控”基本一致,采用“抓大放小”的原則。也因此,不管考核機制怎么變,“兩高”始終是重點關注對象。
山東是二氧化碳排放大省,排放總量約占全國的十分之一,全省“兩高”行業企業數量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來源。想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標,必須堅決遏制“兩高”行業盲目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轉型升級。
與能耗“雙控”相比,以碳為抓手有它獨特的優勢。在能耗“雙控”考核過程中,一些地方出現了依靠限制能源消費和壓縮產能實現減碳的情況,碳排放“雙控”則更有利于準確地識別碳排放的來源和強度,引導企業主動轉型升級實現低碳轉型。
從這次山東出臺的替代辦法看,明確提出替代源主要有四類:企業關停、轉產減少的碳排放量;淘汰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減少的碳排放量;擬建項目建設單位通過可再生能源、清潔電力替代化石能源減少的碳排放量;通過其他途徑減少的碳排放量等??梢?,落后產能、過剩產能、低效產能,這些正是未來需要擠壓的碳排放空間來源,歸根結底要實現的正是倒逼轉型升級的效果。
而對于那些積極技改、不斷提升生產效率的企業來說,碳排放減量替代政策的出臺不僅不會擠占企業的生存空間,還會帶來另外一重利好。這也正是此次替代辦法的一處“弦外之音”——怎么對接替代源、又如何完成替代。據了解,作為山東省區域性的政策,新上“兩高”項目在找替代源時并不能從全國
碳市場上購買碳排放量,而是需要由企業自身或政府統籌,完成騰大籠子換新鳥、小鳥、俊鳥的過程。針對“我有余量給你還是給他”“免費給還是有償給”等問題,山東正在制定碳排放量有償轉讓和收儲機制。一旦有了相關規范,可以預見,在1.2或1.5倍的杠桿下,碳排放量正在變成新資產和新財富。
實現“雙碳”目標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不是輕輕松松就能實現的。從去年密集出臺的政策看,山東對重點行業領域的降碳態度是堅定且明確的。此次替代辦法的出臺,填補了沒有碳排放減量替代的政策空白,使“五個減量替代”的政策拼圖更為完整。用碳排放量倒逼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轉型升級,減污降碳的效果會更加精準,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之路會越走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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