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設綠電交易配套市場機制
為了更好地促進綠色電力與各類型電源的利益協調,促進多能互補,建立以下四類配套市場機制刻不容緩。一是未來多類型電源共同進入區域市場場景下,基于燃煤基準價或主力電源價格,采用“同臺交易、差額補貼”“設定配比、打捆交易”兩種方式開展多成本電源同臺交易。二是各省區以煤電盈虧平衡作為啟動條件,基于“固定成本+合理收益”方式制定補償標準。三是分時電價。結合綠色電力發電消納情況,動態劃分峰、平、谷時段開展分時交易。按交易雙方所在省區公約數確定跨區跨省交易的峰、平、谷時段。四是輔助服務市場。建設覆蓋跨省區備用市場,通過市場引導備用容量緊缺省區向富余省區購買備用容量。設置廣東廣西海南、云南兩個調頻區,實現調頻資源更大范圍優化配置,提升省間互濟頻率調節能力。建設省內、跨省區調峰輔助服務機制。積極試點綠色電力富裕省區的調峰市場建設,未來將跨省區調峰機制融入南方區域電力現貨市場。
相關政策建議
一是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以消納責任權重考核促進綠電市場化規模有序放開。現階段,消納責任權重是促進綠電需求規模持續增長、落實綠電消費責任到終端用戶的重要抓手,有必要層層分解落實各省區、售電公司、大用戶、零售用戶的消納責任,為市場主體建立消納量賬戶,持續加強考核力度。消納量交易和綠證交易可以作為綠色電力交易的補充措施。在某一省區消納困難的情況下,可以根據送受電意向下達兩省區總消納權重指標(如對廣東、廣西下達兩省區合計的非水消納責任權重指標),鼓勵送受省區聯合完成消納責任。
二是構建適應高比例綠色電力的南方區域統一電力市場,為全國統一市場建設探索經驗。在南方區域市場內部持續構建完善規劃、交易、執行多維度市場體系,體現綠色電力全生命周期價值。區域市場建立多能互補“蓄水池”,實現新能源受入能力最大化;通過新能源外送,或新能源與常規能源打捆外送,輻射大湄公河次區域。南方區域綠色用能全過程溯源、全國認證,綠證統一核發認證,綠色電力交易統一組織。
三是通過能耗“雙控”考核促進綠色電力交易。將跨省區交易、消費綠色電力與能耗“雙控”掛鉤,根據外購綠色電力電量規模同步降低購電省區、購電主體的能耗“雙控”考核要求。可以對高耗能企業制定綠色電力采購配比的要求,對未完成綠色電力交易配比的高耗能企業進行罰款、限電、關停等處罰。以上措施可同步推進從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型。
四是加快建設電
碳市場銜接。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協調電力市場、
碳交易市場、用能權市場的有效銜接。從全國
碳市場重點行業企業入手,利用綠電交易溯源的精確性、完整性優勢,按照控排企業購綠電情況精確核算其電力消費的碳排放,或者消費綠電可以獲得相應的自愿減排量。通過信息披露、嚴格考核等措施,促進綠電環境溢價與碳配額價格趨同,暢通不同市場間的價格信號傳導,構建電力交易價格、
碳交易價格聯動機制。
五是完善綠色電力外部成本疏導渠道。抽水蓄能容量成本按照有關電價政策計入輸配電價由全社會共同分攤。電網側網架建設成本計入輸配電價由全社會共同分攤。輔助服務成本由綠色電力電源分攤,收益由調節性電源獲得。化石能源發電容量成本、頂峰電源成本建議由全社會共同分攤。
六是加強與國際綠色用能認證標準對接。建議國家部委牽頭,加強與RE100等國際組織對接,推動我國綠證納入RE100認可范圍,幫助平價綠電消費者獲得綠色用能國際認證。一是明確帶補貼存量項目綠證與增量平價綠證的環境屬性均由用戶獲得。二是闡述我國電力市場和綠證相關機制對RE100技術標準的符合性,建立我國綠色認證體系與國際的有效接軌。三是做好我國保障性收購等政策與美國RPS政策的對比,梳理RE100認可的可再生能源來源方式,加強與RE100的溝通,增進了解與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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