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機制如何協同推進?
在推進“雙碳”目標的政策框架中,我國現已存在綠證交易、綠電交易、碳市場三種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市場機制,三者之間需要進一步加強市場機制方面的銜接。
綠電交易以實際消納新能源為導向,用戶通過參與交易履行消納責任,隨交易執行同步完成綠色價值向用戶轉移。綠電交易開啟了我國綠證與物理電量捆綁交易新模式,有益于促進新能源電量的物理消納,其組織方式和流程更有利于與國際認證接軌,滿足外向型用戶需求。綠證交易則以綠色環境權益為導向,強調綠電環境權益的歸屬關系。綠證作為權證類交易,可為市場主體履行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提供補充手段。
《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全國統一的綠證制度”,國家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據綠電交易試點需要批量核發綠證,并劃轉至電力交易中心,電力交易中心依據綠電交易結算結果將綠證分配至電力用戶,即“證隨電走”。
“證電合一”和“證電分離”,哪種機制更優,業內所持觀點不同。到目前為止,我國綠證實際交易僅192萬張。此外,當前國際上綠證核發機構眾多,綠證的種類來源多樣,綠證互認的難度也比較大。
綠電與綠證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證電分離”與“證電合一”也沒有絕對優劣。無論是發電方還是用戶方,都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做出選擇,二者是互補而非對立關系,兩種模式可以在各自合適的場景下發揮作用,共同豐富我國綠色價值市場化交易的品種。但在綠證、綠電、
CCER等交易機制并存的情況下,需要注意避免綠色價值的重復售賣。
“為了實現綠電交易的全程可追溯,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在電力交易
平臺引入區塊鏈技術,充分發揮區塊鏈多點共識、防篡改、可溯源等特性,完整記錄綠電生產、交易、傳輸和消費全生命周期數據等全鏈條信息,為企業提供權威可信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同時也為防止綠色環境價值重復銷售或計量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保障。”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專家表示。
碳市場是另一項促減排的重大機制,綠電市場與碳市場兩套機制在釋放環境價值信號方面有著共同性。企業用戶消費綠電,其
碳排放相應地就會減少,應在
碳核查時充分考慮到企業消費綠電的因素,對這部分予以合理抵扣。隨著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等行業陸續進入碳市場,如果碳市場能夠從機制上充分認可綠電的減
碳價值,使二者形成有效銜接,企業對于綠電消費更有動力,將大大促進綠電市場需求。《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中也提出,“加強與
碳排放權交易的銜接,結合全國碳市場相關行業核算報告技術規范的修訂完善,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將綠色電力相關碳排放量予以扣減的可行性。”
推動綠色電力的消費應加強頂層設計,與我國綠證市場、碳市場等政策機制做好銜接,確保綠色環境權益的唯一性,協同推動綠色轉型。未來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制度、綠電交易、綠證交易和碳市場應系統推進,將綠電交易實現的減排效果核算到相應用戶的最終碳排放結果中,進而激勵更多的企業參與綠電交易,促進電-碳市場協同發展,形成強大合力,共助“雙碳”目標的實現。
綠電交易不僅是促進我國新能源發展的制度創新,也將助力我國企業突破碳關稅等國際貿易壁壘,提升產品競爭力。目前,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已啟動了綠色電力交易國際標準的立項和研發工作,力爭使我國綠電交易與認證的方案獲得國際認可,助力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更具競爭力,同時提升我國在國際綠色消費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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