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下,綠色金融如何助推林業發展?
吳曉松:“雙碳”目標的提出與實現,對林業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它有利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造林、森林撫育、森林保護的林業補貼政策,逐步擴大補貼規模,提高補貼標準,為積極推動建立地方財政森林經營補貼制度提供依據;有利于建立健全林業減排增匯金融支持體系,將林業
碳信用納入金融產品開發系列,引導金融機構開發與林業減排增匯項目特點相適應的金融產品;也有利于將具有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效益的林業碳匯項目納入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進一步利好林業碳匯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由此拓寬林業發展的融資渠道。如:安徽省涇縣發放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質押貸款,將無形的碳匯價值實實在在地轉變為可質押資產,增加林業企業融資來源。金融機構以企業碳匯預期收益權為質押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通過對項目林場碳匯量估算評估,增加對林業企業的授信維度;引入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通過科學測算出具相關報告,預估該林場20年的碳匯量。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是一場大考,森林資源是陸地生態系統最大的碳儲庫,而林業發展在發揮減緩氣候變化效益基礎上還兼具生態綜合價值和社會綜合效益。林草行業應當繼續積極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做強生態主業,注重技術創新與推廣,提高綠色低碳發展的能力,為林業高質量發展持續探索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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