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滴滴下架”事件沸沸揚揚,伴隨的美團打車也一并下架,數據安全問題引起大眾的關注。無獨有偶,前幾天同樣爆出了某公司涉嫌幫電廠修改含碳量數據的新聞。不同的領域內,同樣的暴露出數據問題,不由得發人深省。
全國
碳市場所涉及核心數據包括企業的
碳配額及
碳排放信息:以發電行業為例,電廠的
碳配額相關信息包括供電量、供熱量、供熱比,
碳排放信息包括燃煤消耗量及其相關檢測參數值。一言敝之,全國
碳市場所涉及的是控排企業的核心生產數據和能源消耗數據,這些數據同樣也具有巨大的數據安全問題。今天的新聞數據造假,假如明天有某些公司或個人將收集的數據交給一些用心不良的外部勢力,那產生的影響應該不亞于滴滴吧。
回到碳市場本身,企業的數據直接影響到了一級市場的分配,從而影響到二級市場的運行。類比股票市場,假如上市公司IPO時候的資料本身都是有巨大問題的,很難想象上市后公司還能有什么樣的表現。當然,對于造假行為,相關公司和人員肯定是要從嚴、從重去處理,以儆效尤。但深層次考慮來說,為什么全國碳市場還沒開市,就暴出這樣的一個“雷”?當然,先期暴“雷”也不是壞事,但需要追問的是造假的僅僅是這一家么?為什么會有造假的尋租空間呢?
單從規則設計上來說,2019年當時確實主管部門發文要求元素碳實測這件事,但當時并沒有發布配額分配方案和明確2019年是要納入
履約交易。直到2020年12月30日發布的“關于印發《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并做好發電行業配額預分配工作的通知”一文中方才正式明確發電行業2019-2020兩年都要納入
履約,配額方案才確定是基準線法。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發電設施》更是直到2021年3月29日才正式發布。規則在后,履約年份在前,恐怕對于要付出真金白銀的企業,會憤憤不平,只是因為在“雙碳”大政策的前提下,也只是敢怒不敢言。這都給了一些懷有不良居心的機構與個人以造假尋租空間。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2019-2020年尚有一部分發電企業在
試點區域履約,采用的是和全國碳市場完全不同的規則和市場情景,這本身也會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存在。
補充一句,目前全國碳市場發電企業的配額分配過于寬松,在考慮全部企業元素碳實測的前提下,至少70%的發電企業都將會有配額余額,目前的基準線至少還需要下降10%才能達到減排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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