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長三角一體化綠色金融發展體系
為此,我們認為長三角應該在以下幾方面發力,全面提升零碳發展的能力。
一是在長三角區域層面上面應該開展系統的零碳發展研究,特別是碳達峰和碳中和的專項規劃研究。主要是在區域層面上開展零碳發展研究,能夠在能源的利用、交通用能、建筑
節能減排以及產業
節能減排等方面,充分發揮地區一體化的獨特優勢,把碳達峰和碳中和的零碳發展納入到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戰略框架中,形成各地區優勢互補,相互支撐的一個發展體系。
二是以零碳發展為目標,構建致力于碳達峰和碳中和的長三角一體化綠色金融發展體系。根據之前分析,整個長三角的綠色金融發展已經深入人心,只不過在系統性和協同性上還有所不足,我們理應圍繞零碳發展目標,進一步開展綠色金融創新。在長三角范圍之內探索轉型金融,來探索零碳發展的實現機制,推進生態綠色發展的價值轉換。
三是大力建設和完善
碳市場,全國
碳市場交易體系落腳在上海和長三角,這是長三角的優勢,碳市場和
碳金融將成為助力零碳發展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們需要進一步從區域層面上去把握碳市場發展的機遇,探索構建區域性的氣候投融資體制機制,并完善
碳金融的區域發展體系,特別是探索建立長三角統一的碳市場和自愿減排市場。通過區域碳市場,把長三角41城市之間的碳排放權或
碳配額進行統一配置,并建立區域
碳配額流動機制,即率先在長三角區域建立三省一市之間以及省市內部各地區之間碳排放權的二次分配和流動機制。
(本文系作者在澎湃新聞與復旦大學綠色金融研究中心聯合舉辦的“綠色金融全球瞰”沙龍活動上的發言整理而成)
(李志青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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