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應重點考慮的幾個問題
當前,圍繞2021~2025年的規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正在編制修訂中,結合充電設施建設和發展中的經驗,應重點考慮以下六個問題:
車樁比
作為衡量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數量配比關系的重要指標,車樁比比較形象地說明了充電設施數量配合電動汽車發展的支撐程度,作為2015年的規劃指南中的重要指標,車樁比是按照1:1進行規劃,但截至2019年底,據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的統計數據,車樁比約為3.7:1左右。鑒于我國電動汽車在各地的分布格局、產品種類和分布數量上差距巨大,各自的充電需求不同,因此,統一的車樁比規劃指標容易讓人忽視電動汽車在各地、各行業的實際充電場景,應分應用場景規劃車樁比,區分公交大巴、出租車、租賃車、物流車、環衛車、私人用車的不同充電需求,研究不同場景下的車樁比,對不同領域的車樁比指標進行科學分析,提出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同時,也要將建設規劃落地,提出與城市詳細規劃與電網規劃的銜接機制和流程,明確與物業管理、城市停車、高速服務區管理等相關行業管理機制的銜接措施。
布局結構
過去,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布局規劃主要是分散為主,集中為輔。從經濟學角度上講,集中資源肯定比分散資源更有效,能夠更好地進行資源優化配置。居民區分散充電設施分攤到建筑物上的建設成本從全社會上講,最終也會傳遞到最終用戶,最終的買單者還是用戶。因此,考慮到各地區電動汽車推廣的程度不同,考慮到電動汽車的滲透率是一個緩慢發展的過程,應結合各個城市的特點不同,慎重考慮充電設施的布局結構是集中建設還是分散建設。既要反對絕對化的分散式布局,也要反對簡單化的集中布局,應從各個城市的電動汽車發展規模進度和城市的基礎設施條件兩個維度來頂層規劃充電設施的布局是集中好還是分散好,一線城市應在居民分散充電設施的建設上多考慮集中布局的優勢,三線城市應在商用車集中布局的基礎上多考慮分散布局。要考慮充電基礎設施的覆蓋密度與充電場站的場均服務能力關系,在初期車輛不多時,建議以覆蓋密度為主,需要相對分散;在后期隨著覆蓋密度提升,建議以提升場均服務能力來滿足車輛規模增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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