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也可以參與碳交易
《管理辦法》的前傳,是2014年發改委發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2018年,應對氣候變化職能從國家發展改革委劃轉至生態環境部,基于機構轉隸后碳市場發展面臨的新變化,生態環境部起草了這份《管理辦法》。待正式公布實施后,2014年的文件將同時廢止。
《管理辦法》規定,參與碳市場的標準為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 萬噸標準煤),但是尚未明確具體覆蓋的行業類型。目前首批碳市場只納入了發電行業,其年排放總量超過3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碳排放的1/3。
2011年開始,
北京、上海、重慶、深圳、天津、廣東和湖北陸續啟動
試點碳市場建設,四川、福建和遼寧沈陽隨后也加入了區域碳市場的建設。《管理辦法》也進一步明確,參與全國碳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將不重復參與
試點碳市場。
如果你是年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企業,且還沒有被納入到全國碳市場或者試點碳市場中,那么請趕緊做好準備,說不定下一個加入市場、啟動減排就是你。
作為規范全國碳市場建設的部門規章,《管理辦法》對碳市場的核心要素、市場運行的基本支撐系統以及各參與主體的職責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確立了配額管理、排放監測報告與核查(MRV)、配額交易和
履約機制等核心要素,明確了碳市場運行的三個主要支撐系統——注冊登記結算系統、數據報送系統和
交易系統——的管理, 并且明晰了政府、企業和技術服務機構等參與主體的權責。
如果你是熟悉碳市場的控排企業,對例行的MRV(監測、報送與核查)工作應該并不陌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管理的
平臺將發生一些變化。全國碳市場下控排企業準備的碳排放監測計劃、每年編制的上一年度的排放報告以及接收的數據核查信息都將由環境信息
平臺來管理。這一新變化也體現了機構轉隸后逐步將溫室氣體納入到與傳統污染物協同管理的趨勢。
此外,《管理辦法》再次明確,符合規定的個人和機構也可以參與到碳交易當中。2020年初步統計顯示,目前共有2837家重點排放單位、1082家非履約機構和11169個自然人參與試點碳市場。未來個人和機構對全國碳市場的參與也不容忽視。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