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國際公認的信息披露框架。在國際機構推動下,建立適于氣候風險評估和采集的信息披露框架,明確相關指標的披露標準。在相關機構進行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時,以國際公認的框架作為數據第一來源。二是建立強制披露機制。在碳密集行業、金融機構等領域推行強制信息披露試點,按照國際公認的披露框架進行披露。總結信息披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完善強制披露機制,逐步將所有與金融有業務關聯的企業納入強制披露范圍,擴大氣候信息數據來源。三是開展氣候信息數據質量的檢查評估。一方面,由國際機構扎口評估不同國家氣候信息披露水平,減輕高碳國家信息披露的壓力;另一方面,由各國監管機構檢查評估國內企業信息披露,對信息披露質量較差的企業采取針對性措施,提高數據披露質量。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