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9年11月底,關于國務院國資委下發的《中央企業煤電資源區域整合
試點方案》[1]在媒體曝光,該《方案》將西北五省區(甘肅、陜西、新疆、青海和寧夏)納入第一批中央企業煤電資源區域整合
試點。國資委2019年12月底的央企負責人
會議上,也提及了煤電資源區域整合[2]。有觀察者認為,這一試點出臺的原因在于這些地區煤電產能過剩、煤電企業連續虧損多年,國資委從確保國有資產保值與增值的需要,向步履維艱的煤電企業伸出援手。國資委這一動作究竟意味著什么?本文將梳理上述方案的政策背景,并就煤電在中國能源系統中的未來定位進行簡要分析。
國資委煤電整合計劃
中央發電企業煤電業務2018年在一半的省區中都處于虧損狀態,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和東北三個地區[3];本次煤電資源整合則主要是解決煤電行業的虧損問題,西北地區煤電產能過剩嚴重,且電力需求增速放緩或負增長,導致煤電資產負債率較高,因此整合計劃中西北地區先行也是情理之中。按上述方案計劃,西北地區的試點從2019年底開始啟動,三年內完成;試點整合目標為:“力爭到2021年末,試點區域產能結構明顯優化,煤電協同持續增強,運營效率穩步提高,煤電產能壓降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平均設備利用小時明顯上升,整體減虧超過50%,資產負債率明顯下降。”
從未來煤電發展角度看,此次西北五省區只是煤電整合的先行者,未來還有第二批甚至更多,而且也還可能擴展至其他具有煤電業務的央企如國投集團和華潤集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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