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長江經濟帶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堅持生態優先、
綠色發展,以科技創新為引領,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更好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長江經濟帶橫跨我國東中西部,橫跨東中西三個板塊,人口規模和經濟總量占據全國的一半,生態地位特殊,在區域發展總體格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中央明確指出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戰略定位必須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由此可見,綠色發展是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底色,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指導意見》將為長江經濟帶乃至全國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近年來,我國成功構建了以綠色貸款、
綠色債券為主的多層次、多元化綠色金融市場,為實體經濟的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注入強勁動力。按照《指導意見》要求,一是通過發展綠色金融,運用多項措施為長江經濟帶的綠色低碳發展注入金融力量,例如充分運用結構性貨幣政策,支持
綠色債券發行、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等;二是推動綠色金融與科技金融、數字金融協同發展,強化科技賦能綠色低碳發展,支持長江經濟帶產業梯度轉移,支持綠色低碳技術發展;三是推動綠色金融與普惠金融、養老金融協同發展,精準支持“三農”、小微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扎實開展綠色低碳轉型過程中群眾就業和養老金融服務等工作,大力支持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四是扎實做好金融風險評估和防控工作,牢牢守住風險底線。這些舉措不僅促進長江經濟帶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雙重目標的實現,還將為全國乃至全球的綠色低碳發展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和模式。
為了讓綠色金融更有效地賦能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發展,還應做好以下工作:為了滿足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規模的綠色企業差異化、個性化的融資需求,適時創新綠色金融產品,為綠色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渠道,例如豐富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品種,發展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其他金融產品;提高金融機構風險識別和管理能力,有效甄別出真正的綠色企業,避免資金流向“漂綠”項目;健全跨區協調體制機制,確保政策在區域之間、部門之間的執行“不走樣”,政策效果應惠及長江經濟帶的每一個地區。此外,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合理借鑒各國綠色金融政策的設計、實施和效果評估,學習相關先進技術并應用于產品創新、風險評估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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