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系統觀念,扎實推進新型能源體系規劃建設
(一)形成非化石能源和新能源多輪驅動、多能互補的綠色低碳供能新格局
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穩妥有序建設西南主要流域梯級水電,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因地制宜實施核能供暖,加快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電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提升生物質能、地熱能綜合利用水平。
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統籌送端和受端地區能源電力供需形勢、本地支撐性電源和應急保障電源建設進展,優化黃河流域和新疆以沙漠、戈壁、荒漠為重點的多能互補
清潔能源基地、西南流域水風光儲一體化多能互補
清潔能源基地、沿海核電基地以及海上風電基地等各類大型清潔能源基地開發和送電時序,推動大電源與大電網協調發展,促進電力資源配置全局最優;加快推進東中部地區分布式能源高效開發、就近消納,穩步推廣屋頂光伏系統,因地制宜發展“光伏+”產業,建設分布式智能電網,積極推動分布式電源并網消納,持續提升本地區綠色低碳能源供應能力。
(二)持續提升能源生產和消費彈性
在能源生產側加強能源儲備和調峰能力建設。完善煤炭應急保障儲運機制,設置礦井彈性產能,建設一批大型全密閉煤炭應急儲運中心;推動區域油氣儲備設施共建共享,積極推進獲取更多更穩定的海外天然氣資源,保障國內用氣需求,擴大天然氣儲氣庫規模,提升天然氣應急調峰能力;提高靈活調節電源占比,系統推進現役和新建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和靈活性制造,在氣源有保障、氣價承受能力較強地區合理布局天然氣調峰氣電,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對具備條件的水電站進行抽水蓄能改造,加快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實現多重功能價值。
在能源消費側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進一步完善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實施細則,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完善電力需求側響應配套市場機制,開展區域級工業可調節負荷、樓宇空調、大數據中心、用戶側儲能、車網互動等各類資源聚合的虛擬電廠示范,支持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系統運行調節;拓展以電能為主要供能形式的綜合能源服務,推動電熱冷氣氫多元聚合互動,推動園區等典型應用場景能源梯級利用,推行
合同能源管理,提升綜合能效水平。
(三)加快重大前沿能源技術研發應用
大力發展壓縮空氣儲能、儲氫、儲熱等長時間尺度儲能技術,積極開展電池儲能、飛輪儲能、小型空氣儲能等短時間尺度儲能技術攻關,帶動新型儲能關聯產業核心裝備制造和系統集成技術升級;部署儲能設施本體的安全預警、檢測、評價、優化技術、梯次利用技術研究及控制
平臺開發;發揮儲能示范工程引領作用,推廣共享儲能模式。
擴大氫能技術應用規模,加大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氫氣長距離輸送、液氫生產和輸送技術研發力度。在堿性電解水(ALK)制氫方面,開發長壽命、高效電極、復合隔膜材料及高性能電解槽;在質子交換膜電解水(PEM)制氫方面,針對規模化應用開展膜電極與重金屬催化劑等核心材料設備、系統集成、耦合寬功率波動等技術研發,開展10兆瓦等級及以上示范應用;結合各類制氫技術應用場景,同步實施適配不同場景下的各類型氫儲運技術推廣應用,為低成本、安全穩定儲運氫氣創造條件;加大混氫天然氣技術創新應用力度,加快形成商業化應用產業鏈。
大力研發高效低能耗的碳捕集工藝和碳循環利用技術。結合資源稟賦特色和技術進步,加強燃燒后碳捕集技術研發,降低二氧化碳捕集能耗水平,重點突破低能耗、大規模碳捕集利用與封存(
CCUS)技術;積極推進一批石化化工、煤電機組和大型油氣田應用低成本、全流程碳捕集技術示范項目建設,加快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布局。
(四)建設統一現代能源市場體系
推動建設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推動用能權交易價格形成機制由政府指導價格向市場價格轉變,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對企業節能增效的引導作用。加強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與用能權交易市場的銜接,提升企業使用綠色電力的積極性;促進用能權交易市場、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電力市場協調發展,探索三個市場間的協同運行機制,在引導企業節能減排的同時,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合理收益,支撐綠色低碳循環產業經濟發展。
積極發揮碳市場低成本減碳作用。繼續完善全國碳市場交易體系,分步有序推動其他重點排放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降低全社會
碳減排成本;分階段引入
CCER、
碳匯等交易產品進入全國碳市場,引導社會投資,提升碳市場活躍度;深入開展企業
碳資產管理工作,積極推動發電企業自愿減排項目的開發。
加快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打破省間壁壘和市場分割,推動形成多元競爭的電力市場格局,包括豐富市場主體和交易品種,推動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加快培育合格售電主體,穩步推進市場準入標準放開;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加強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建立健全發電容量補償機制,逐步向容量市場機制過渡;推動各類電源全面進入市場,鼓勵支持增量配電網、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等新興市場主體獨立參與電力交易;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削峰填谷,做好市場交易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
(五)推動能源產業鏈數字轉型和智慧升級
發揮能源全產業鏈數據的關鍵生產要素作用,構建能源大數據監測分析平臺,充分運用數字化手段為能源規劃、建設、生產、運營、管理全過程提供決策支持。持續推進能源數字基礎設施、數字技術平臺、數字應用場景建設,提高能源產業鏈全要素生產率,強化支撐能源高質量發展的超強感知能力、智能決策能力和快速執行能力。
積極探索智慧能源管控平臺與生態環境保護、新型智慧城市等融合發展,滿足各類用戶多元化用能需求。推動能源電力領域新型基礎設施與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5G、區塊鏈等先進信息通信控制技術實現耦合發展,培育新型商業模式,促進能源產供儲銷全環節智慧化發展;進一步完善“互聯網+”智慧能源、新能源微電網、分布式智能電網等能源智慧發展新業態的技術標準體系,促進能源產業鏈國際競爭力不斷提升。
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必將在整合優化科技資源的基礎上,吸引各類社會資本投資能源科技創新領域,推動能源技術與現代信息、新材料、先進制造技術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系列具有標志性的新產業,打造新能源、新型儲能、氫能、智能配電網等多個萬億級市場。
(作者系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黨委書記、常務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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