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日山東省濰坊市環保局為貫徹實施分階段逐步加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濰坊市環境保護局將火電、鋼鐵、焦化、建材等重點行業現有企業(新建項目已按有關規定提前執行)執行下階段排放標準做了明確的規定和通知。
自2014年7月1日起,市內四區以及高新、濱海開發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現有火電行業燃煤機組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煙塵特別排放限值(排放濃度≤20毫克/立方米);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現有鋼鐵、建材、鍋爐、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分別執行《山東省鋼鐵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山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山東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時段排放標準,火電行業燃煤鍋爐汞及其化合物污染物執行《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濃度限值,焦化行業執行《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完)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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