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生態和環境問題已經成為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近年來黨和政府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對生態建設給予高度重視,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進了生態狀況的改善。但在實踐過程中,也深刻地感受到在生態保護方面還存在著結構性的政策缺位,特別是有關生態建設的經濟政策嚴重短缺。這種狀況使得生態效益及相關的經濟效益在保護者與受益者,破壞者與受害者之間的不公平分配,導致了受益者無償占有生態效益,保護者得不到應有的經濟激勵;破壞者未能承擔破壞生態的責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經濟賠償。這種生態保護與經濟利益關系的扭曲,不僅使中國的生態保護面臨很大困難,而且也影響了地區之間以及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和諧。要解決這類問題,必須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以便調整相關利益各方生態及其經濟利益的分配關系,促進生態和環境保護,促進城鄉間、地區間和群體間的公平性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當前,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要求已成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多次提案,呼吁盡快建立相關機制和政策。與此同時,學術界也開展了相關的研究工作,特別是關于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價值評估和生態系統綜合評估等的研究,為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和政策設計提供了一定的理論依據。此外,中央政府和許多地方積極試驗示范,探索開展生態補償的途徑和措施。2005年12月頒布的《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200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等關系到中國未來環境與發展方向的綱領性文件都明確提出,要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為了建立促進生態保護和建設的長效機制,黨中央、國務院又提出“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這些都充分表明,中國目前已經具備了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科學研究基礎、實踐基礎和政治意愿。
根據已有的研究基礎和緊迫的決策需求,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簡稱國合會)于2005年組建了中國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課題組,旨在就建立生態補償的國家戰略和重要領域的補償政策等問題向中國政府提出具體建議。課題組下設國家戰略、理論方法、流域、礦產資源開發、森林和自然保護區等6個研究專題。通過中外
專家的文獻調研、與各級政府和機構的座談訪問以及實地調查,并召開過多次國際研討會,經過認真分析和總結提出如下初步認識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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