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開啟碳市場對外開放局面,央行支持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參與境內碳排放權交易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當前廣碳所和深圳排交所均允許境外機構進入當地碳市場。其中,廣東碳市場在啟動之初便對外資和境外機構參與持開放態度:早在2013年12月,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即準許個別外資機構進入廣東碳市場。2014年6月,BP(英國石油公司)與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正式簽訂開戶協議,完成進入廣東碳市場的開戶手續,成為參與廣東碳市場的第二家境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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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出《關于境外投資者參與深圳碳排放權交易有關外匯業務的批復》,同意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為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及境內外投資者辦理跨境碳排放權交易的相關外匯業務。深圳碳交易市場成為全國首家向境外投資者開放、可以直接使用外匯交易的碳市場,且境外投資者參與深圳碳排放權市場不受額度和幣種限制。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碳交易的限制放開,將有效促進深圳碳市場的流動性,進一步發現和釋放碳價格信號,引導管控企業積極投入節能減碳投資。當年9月5日,中國首筆跨境碳配額交易于深圳排交所落地:來自新加坡的Ginga Environment公司成功購得10000噸深圳碳配額。
2018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人民幣跨境業務政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通知》指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明確了境外投資者辦理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的相關規定,支持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參與境內碳排放權交易,并應在銀行開立境外機構碳交易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辦理碳排放權交易項下的資金收付。1月30日,廣州地區正式落地首筆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該業務模式下,境外會員機構在廣碳所辦理交易結算,買入10萬噸碳排放配額,交易金額約為132萬元人民幣,交易資金通過浦發銀行廣州分行NRA賬戶(境外機構碳交易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進行結算。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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