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8日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
北京市建筑
綠色發展的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擬對申請貸款購買
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以及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給予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最高可上浮40萬元。
此次征求意見的政策適用對象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二星級及以上
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繳存職工。
辦法擬規定,對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分別上浮20萬元、30萬元。對于申請貸款購買A(BJ)級、AA(BJ)級和AAA(BJ)級裝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分別上浮1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其中A(BJ)級、AA(BJ)級和AAA(BJ)級,指北京市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中的裝配式建筑等級評價。此外,對于申請貸款購買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
根據規定,對于同時滿足多個適用條件的借款人貸款額度上浮金額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萬元,即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60萬元。
辦法還規范了業務辦理流程,借款申請人在申請貸款時,可在申請材料中補充提供能夠說明所購房屋屬于綠色建筑(含星級)、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信息頁(照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北京市住建委搭建數據共享渠道,對于借款申請人提出申請,可通過共享數據獲取建筑類型信息的,依據數據信息給予相應政策支持,無法通過數據共享信息確定住房建筑情況的,將委托有關機構按照政策標準進行評價認定后,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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