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是經濟之本。產業結構
綠色低碳轉型是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本質要求。
綠色發展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底色,新質生產力本身就是綠色生產力。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本質上要求將綠色低碳技術與產業發展融合,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綠色發展。
近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為“十五五”及今后一段時期我國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勾勒出清晰的框架結構和實施路徑。《意見》部署了十項重點任務,明確提出要“加快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為促進我國產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是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必然要求。產業國際競爭歸根到底是規則標準的競爭,西方發達國家走完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開始利用其在能耗、污染物和
碳排放等方面累積的優勢制定規則標準,對后發國家設置屏障。加快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是變“被動”為“主動”的必然選擇。
產業結構調整背后的邏輯是將資源環境轉化為生產要素,并加快完善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市場,暢通資源環境要素的“社會再生產循環”。必須讓資源環境成為與土地、資本等要素并列的生產要素。隨著各產業向綠色發展轉變,必須將資源環境承載力納入產業發展約束條件。通過制定修訂并強制實施能耗標準、污染物和碳排放標準等手段,強化資源環境承載力的剛性約束,使資源環境以用能權、用水權、污染物和碳排放權等許可性指標形式成為企業經營必需的新型生產要素。
必須加快完善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市場。要將資源環境要素視為可交易的商品,提升其流通性,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環境要素的決定性作用,通過暢通資源環境要素的流通環節,讓綠色低碳發展先進企業可以將節余的各類資源環境要素指標通過市場化交易確定
價格、實現價值,使資源環境要素轉化為企業資產,激勵企業自覺推進綠色低碳轉型。
必須暢通資源環境要素的社會再生產循環。在資源環境要素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支持企業通過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提高資源環境要素利用率,節余更多的資源環境要素指標。綠色低碳發展先進企業將節余的指標通過市場化交易“流通”給指標需求企業,實現指標價值的市場化“分配”。
我國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產業正逐步擺脫高污染、高耗能模式,向綠色低碳發展轉變。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國逐步淘汰鋼鐵、水泥等傳統行業落后產能,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大力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以電動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為代表的“新三樣”成為我國新的出口增長點。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產業蓬勃發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
加快我國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關鍵是圍繞將資源環境轉化為生產要素、加快完善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市場、暢通資源環境要素“社會再生產循環”三個方面健全綠色發展機制。
首先,要強化資源環境承載力的剛性約束。加快制定完善并強制實施綠色發展標準體系,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訂工作,嚴格環保執法司法,強化資源環境對產業發展的剛性約束,以國家標準提升引領和推動產業綠色低碳轉型。
其次,要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的資源環境要素交易
平臺。立足暢通資源環境要素“社會再生產循環”,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的資源環境要素指標交易
平臺,擴大指標交易范圍、提升指標流通性。加快完善綠證核發、
碳足跡認證等配套管理。加強對資源環境要素交易平臺的穿透式監管。
此外,要大力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加快完善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低碳轉型的科技創新配套政策,健全有利于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和資源高效利用的財稅政策體系,探索資源環境要素指標融資等金融工具,引導各類資本加大綠色低碳領域投資比例,深化資源環境要素指標定價機制改革。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加強綠色低碳領域技術研發及推廣應用。
(作者:陳偉偉,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員)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