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深圳市交出2021年環境狀況答卷,《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會議審議。據了解,深圳多項
綠色指標“領跑”全國,其中能耗強度和
碳排放強度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3和1/5。
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連續9年全國前十
根據《報告》,2021年,深圳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逐步提升。PM2.5年均值降至18微克/立方米,創有監測數據以來最好水平。空氣質量指數優良率達到96.2%,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連續9年躋身全國前十。
在水環境方面,159個黑臭水體和1467個小微黑臭水體動態消黑。12個國考斷面、9個省考斷面全部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Ⅳ類,優良率達90.5%,310條河流優良河段河長占比由22.9%提升至50%。
深圳全面完成“無廢城市”建設
試點100項硬任務,固體廢物本地處置和利用能力提升至24.3萬噸/日、同比提升3.8萬噸/日。持續深入開展垃圾分類,垃圾回收利用率由41.1%提升至46.5%。
實施我國首個生態環境保護全鏈條立法
2021年,《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個生態環境保護全鏈條立法。同時,也是全國首個立法明確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措施的法規。《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增設了“應對氣候變化”專門章節,明確將碳達峰
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在立法推動下,深圳協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減污降碳,清潔電源裝機占比近80%,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近40%,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總產值比重超過70%,全年新增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162個,建筑面積1886萬平方米,
綠色建筑總面積累計超過1.4億平方米。
在立法授權下,深圳深入開展“利劍五號”專項執法行動,全年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2748宗,處罰金額1.13億元。深圳還設立生態環境公益基金及管理委員會,出臺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規定,提起深圳首宗由生態環境部門作為原告的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
開展氣候投融資等綠色金融創新
《報告》提出了今年深圳生態環境發展的主要目標。在大氣環境方面,深圳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1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指數優良率力爭達到97%以上。水環境方面,地表水國考和省考斷面全部達標且整體優良比例達到90.5%,河流優良水質河長占比達到50%以上。近岸海域水質穩中向好,東部海域水質常年保持一類,西部海域水質逐步消除劣四類。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深圳將全力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推出一系列綠色創新探索,具體包括積極推動建立綠色產業認定規劃體系,推進“區域環評+告知承諾”試點改革服務,推進前海、龍崗碳中和示范區等試點示范建設,開展氣候投融資等綠色金融創新,探索GEP核算成果在生態保護修復等領域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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