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為摸清全省溫室氣體排放量、結構及趨勢,有效支撐應對氣候變化及
節能減排工作。近年來,省生態環境廳對全省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活動、廢棄物處理、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五大領域持續開展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逐步建立了省、市州兩級行政區域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
清單編制總體結果表明,2015年至2018年,全省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呈先升后降趨勢,由2015年的7333.69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升高到2016年的7545.44萬噸二氧化碳當量,而后于2018年降低至7176.2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全省年均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7353.9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不足全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1%。從各市州排放情況看,西寧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海東市是我省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三個地區,占全省排放量的比例分別為35%、32%和11%。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5個地區溫室氣體排放量合計僅占全省總排放量的22%。
據了解,隨著近年來我省大力實施
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全省
清潔能源裝機量已達87%以上,能源結構低碳化成效顯著,能源工業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速下降明顯。但由于我省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基數小,隨著大型基建項目和能源化工項目的建設投產和產能釋放,將大幅拉升我省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和強度增速,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仍面臨較大壓力,應持續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的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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