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近日我省向各市(州)和有關部門通報了2018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評價結果,通報對成都、廣元、自貢、攀枝花、德陽、綿陽、內江、樂山等評價結果為超額完成和完成等級的8市予以表揚。
記者了解到,根據省
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安排,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等部門,修訂出臺了《四川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評價辦法(修訂)》,結合第四次經濟普查成果,組織開展了全省2018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完成和措施落實情況評價工作。
根據通報,2018年,全省全面推進全國
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
碳排放強度同比下降6.91%,提前完成國務院下達的“十三五”降碳目標。通報對成都、廣元等評價結果為超額完成和完成等級的市(州)予以表揚。
其中:
成都市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同比提高2個百分點,積極構建“碳惠天府”機制,國際交流合作持續拓展;
廣元市推動低碳發展與生態康養旅游名市建設深度融合,在
新能源示范市創建、低碳
試點示范方面深入實施,碳強度同比下降超過12%;
自貢市工業低碳轉型步伐加快,煤炭消費大幅減少;
攀枝花市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同比提高3個百分點,提前兩年完成“十三五”碳強度控制目標;
德陽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規模化利用持續深化,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9.5%;
綿陽市制造業低碳化量質提升,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上工業總產值比重提升到55%;
內江市傳統優勢產業加快轉型,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同比提高6.5個百分點;
樂山市水電消納產業不斷聚集,多晶硅光電產業加快發展。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我省將建立健全低碳發展形勢分析預警和會商調控機制,啟動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組織開展國家低碳試點城市評估,研究制定《四川省有序推廣和規范
碳中和方案》,確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應對氣候變化各項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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