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命周期的環境效益評估
在生命周期評估中(Life Cycle Assessment = LCA),可以將動力電池分為三個階段:生產階段,使用階段和廢棄或再回收利用階段。評估三個階段對環境所帶來的沖擊,其中包括能源使用,資源耗用與污染排放等。在動力電池的生產過程中,存在著大量的高
碳排放的步驟;同時,動力電池在使用的過程中,由于能源是從化石燃料-動力的直接轉化變為化石燃料(集中發電,目前大部分發電仍然依靠傳統能源)-電力-動力的轉變,其
碳排放相較于汽油或柴油車不降反升。只是從原有的車輛尾氣排放集中到發電側。所以,在回收利用階段,可以讓動力電池參與電力的儲存與調節,從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進一步降低全生命周期的平均碳排放量,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總體而言,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可以幫助其在環境效益上得到更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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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現動力電池的回收,將引入3R賦予電池二次生命,即Reuse,Refabricate和Recycling。
Reuse: 通過直接使用動力電池組進行電網儲能
Refabricate:通過拆解動力電池組,重新組裝電池單元成為新的儲能裝置
Recycling:通過分解回收動力電池組內的化學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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